近段时间,广西广电局方面开展了四项监管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对当地广播影视行业的监管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节目监听监看和警示退出机制,加强对经营机构准入、退出把关,通过开展“净网2014”等“扫黄打非”专项斗争,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二是通过强化许可和备案制度,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和新媒体发展秩序,加快实施视听新媒体监管工程建设,加强三网融合业务监管;三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加大自主创新节目播出比重,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同时积极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服务条例》等立法工作及广电行业协会的建设。 广西广电局方面指出,还将针对广播影视行业开展一系列的监管工作,维护好当地的影视市场环境。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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