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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低门槛”? 各方对实名制反应不一

来源:文汇报  发布日期: 2010年6月3日 15:06 

 6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首次明文规定了“网店实名制”。在网络交易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今日,这则消息迅速引起了各界的关注。不少网络“买家”对此都表示支持,并认为这样的规定,让自己在今后网购时更加放心。而“卖家”之间则态度不一。经济学者则表示,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是必然趋势,这个大方向不会因为网店实名制而有所改变。而新制度究竟会产生哪些影响,将取决于未来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做法。

  网上商城:静候操作细则出台

  虽然《办法》才刚刚出炉,可其中提出的网店实名制,对于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的“领头羊”淘宝网来说,却已算不得是件“新鲜事”了。

  淘宝网公关部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早在2003年诞生之日起,就开始推行开店实名制。“想在淘宝上开店,要先上传店主的身份证信息。”等网站工作人员验证、确认上传证件信息真实无误后,才会提供给店主一份协议,并最终完成网上开店程序。如果店家日后遭遇生意纠纷,或是做了什么违法违纪的事情,淘宝网可以按图索骥,根据上传的信息找到店主。

  当提及《办法》中“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网络店家),需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相关规定时,这位负责人表示,淘宝网在其B2C(商家对客户的电子商务)业务领域中,多年来一贯要求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店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但在其C2C(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业务领域中,出于保持网络创业“低门槛”的考虑,“既然相关部门之前没有要求,我们对店家的工商登记注册也没有过多的要求。”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还需等待操作细则的出台。“等看到了细则,我们一定会根据里面的内容,对网站的操作流程做适当改进,同时也会帮助、指导店家进行必要的调整。”

  买家卖家:有人欢喜有人忧

  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网店实名制的规定,习惯于网上购物的“买家”们大都表现出欢迎的态度。在上海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的钟小姐表示,就自己的感受,网店买家在大多数时候处于弱势的地位。由于网店卖的东西大多价格不高,花很大的精力去处理纠纷总觉得不合算,所以买到假货、次品的时候,容易产生投诉无门的感觉,一旦真有纠纷还可能会遭遇卖家的恶意对待。

  在淘宝上开了一家模型店的王先生告诉记者,“我觉得这可能是国家为将来对网店收税的一个准备工作吧。对于实名制,自己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要进行工商注册,还要定期报税,自己这家店可能就不开了。”

  在淘宝商城开店销售电子产品、同时也经营着一家实体公司的包先生则表示,他个人对此政策表示欢迎。“现在在网上搜一个产品,能有几万个卖家,价格高低相差很大,质量也不敢保证,很混乱。

  专家意见:实名有利消费者维权

  “国家这样做,初衷肯定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尹伯成告诉记者,目前网上交易确实存在不少问题,许多纠纷都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而产生的,实名制有助于减少这一隐患。但与此同时,对卖家来说,网店实名制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网上开店的成本。电子商务最大的优点就是手续方便、门槛低,对许多卖家来说,可能会因流程变得繁琐而产生抵触情绪。

  尹伯成表示,各种政策的目的,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杜绝欺诈行为。从这个角度而言,将网络销售的品牌做出来,畅通投诉和索赔的渠道,或许是更该努力的方向。毕竟,即便网店都提供了实名制的信息,但缺乏有效的投诉和维权制度,那么再完善的实名信息也是没有用的。“国家出台标准的目的,肯定是希望帮助电子商务产业更好地发展下去,而不是对其加以限制。”尹伯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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