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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吃费手机”的利益链黑幕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日期: 2010年6月3日 17:03 

      市场叫卖的部分国产手机和大量“高仿”手机、“山寨”手机,普遍存在“吃费”问题,急需加大处罚力度。

  今年5月初,哈尔滨市民白先生花400元购买了一款国产手机,放入手机卡后一直没使用,但几天后白先生竟发现产生了60多元电话费。经查询,这些钱都是被服务商扣掉的“增值业务”费用。

  近期记者接连收到此类举报,反映市场上存在大量“吃费手机”,通过“技术手段”强行扣除消费者电话费。记者跟踪调查发现,市场叫卖的部分国产手机和大量“高仿”手机、“山寨”手机,普遍存在“吃费”问题,工商部门表示此类投诉呈明显上升趋势,急需加大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记者亲历“吃费手机”陷阱

  5月中旬,记者在哈尔滨市进入淘宝网一家比较红火的网店,咨询一款标识为某国际品牌的新手机,但价格却比商场卖的品牌手机低很多,该店仅这一款手机每月就销售百余部。

  卖家介绍,该款手机来自深圳。记者买下该款手机后,发现在游戏菜单下有“功夫小鸡”、“读心术”、“打老鼠”、“超级宇宙英雄”等4个游戏项目。点击一个游戏,手机马上显示向外发送短信,记者赶紧退出,事后查询话费详单,发现8元信息服务费,每条1元,是通信运营商为深圳市创世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代收的。

  上网咨询卖家,对方给记者发来一个网址,上面说,深圳市创世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正与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合作,开展“向手机用户提供丰富的娱乐游戏业务”。卖家还发来一个网址的链接,是卖家网站上“关于山寨手机内置程序吸费,自动拨号以及自动发送短信的解决办法”。显然,卖家知道手机“吃费”。

  记者随后向移动公司客服人员投诉,客服人员承认,信息服务费可能是手机内置了收费软件或者定时发送程序,目前反映这个问题的较多。考虑到记者的身份,一个外地手机号向记者手机卡里存入8元钱。

  “吃费手机”背后的四大利益主体

  记者调查发现,“吃费手机”涉及巨大的利益,在其黑色的利益链条上,有四个主体:方案设计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厂商、通信运营商。

  哈尔滨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要想从用户预存的话费中扣费,必须通过通信运营商的结算平台和话费支付系统。“这意味着相关厂家必须与通信运营商达成默契,通信运营商则收取一定的使用费。这就像是一个杠杆,一边是手机用户,一边是增值业务服务商,杠杆则是通信运营商。”

  黑龙江凌志数码产品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安胜说,暗藏收费软件的手机集中在国产二线品牌以及 “山寨机”、“贴牌机”上,主要表现为:“一键上网,无收费提示”、“收费项目”无二次确认、“娱乐游戏生活等功能菜单点击即发送短信”等等。

  王安胜说,这些“吃费手机”,多是由主板设计方案商与不法SP短信商合作在主板上强行添加,卖给手机生产商,制造并投放市场。顾客在不知不觉中购买到这种手机,在手机使用中被动发送短信,产生流量及短信费用损失;而巨额利润则由SP短信商、方案商、手机生产厂商、通信运营商瓜分。

  “吃费手机”顽疾因何屡禁不绝

  北京市消协法律顾问、电信消费专家邱宝昌认为,“吃费手机”不是一个区域性问题,已蔓延至全国各地。这一问题涉及质检部门、工信部门,除了手机制造外,还有手机入网、软件设置等环节。“吃费手机”现象十分恶劣,暴露出我国通信消费服务监管方面的不足。

  “吃费手机”是新生事物,现有法律存在处理盲区。哈尔滨市工商局法制处副处长王伟民等人表示,隐瞒真相,不告知消费者,已涉嫌商业欺诈。对于在手机里恶意设置自动发送程序,则涉嫌盗窃犯罪。但现有法律认定盗窃和欺诈的主体必须是自然人,而“吃费手机”涉及方案设计、手机制造、增值服务、运营商多个环节,没有自然人直接参与。

  同时,有关部门对手机制造的应用软件缺乏明确规定,相关监督也比较弱。而“吃费手机”正是利用了这个空当,在手机中强制植入软件程序,并通过费用代收划拨的方式获取钱财。

  专家普遍认为,“吃费手机”等通信资费各类欺骗之所以频频出现,根源在于行业垄断,最直接的原因则是通信行业实行的增值服务费代收模式。哈尔滨市消费者维权律师团成员刘剑锋等人表示,“这种模式的最大缺陷是忽视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为不法之徒炮制各类资费陷阱提供了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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