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公司控股的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将公交 移动电视中可用于播放和发布广告时段的经营权,通过《上海 公交移动电视广告经营权协议》(下称:“经营权协议”)的 方式转让与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 [机构解读]此公告解读为利好,借助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在广告、媒体产业领域的业务专长和资源优势,有助于东方明珠公交移动电视平台进一步引进优质、 多元的广告投放资源,提升经营效率和平台价值。更多资讯请访问广告买卖网的广告公司。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