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广州户外广告超时违规暂无处罚相关规定

来源:新快网  发布日期: 2014年5月3日 10:48 

  由于新实施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缺乏罚则,配合新管理办法的执法配套细则也未出台,导致城管部门在管理超时开启的广告牌时显得绵力。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广告买卖网新闻频道。

  户外广告违规暂无罚则

  新办法中,第十二条明确要求LED户外广告屏禁止每日22:30至次日7:30开启。但是相关的条例并没有配备相应的罚则。市城管委相关专业人士也承认,目前也没有其他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该项内容有相应的规定。

  那么,城管部门将如何监管落实LED广告屏不会超时开启?市城管委景观处方面近日回复新快报表示,可以通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公众监督举报等方式予以落实。“但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统一监控,应该是行政成本最低而效率最高的方法。市城管委正在结合外地城市的工作经验,研究落实相关措施”。

  各部门分工尚未明确

  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刚刚出台,围绕办法的具体操作细则还在研究尚未出台。“因此,在管理户外广告的过程中,各部门怎么分工尚未明确。”

  而市城管委景观处方面近日回复新快报时也表示,新规出台后,针对户外广告的巡查执法火力将继续落在严控新建抢建违法户外广告。“‘五一’以后开展的违法户外广告整治,将由执法部门根据既定的整治工作原则开展——2013年1月1日后新设置的违法户外广告一律拆除;2013年1月1日前设置的,随该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落地实施同步开展整治。”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