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 2010年6月4日 08:58 |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从7月1日起网店实行“实名制”。北京市工商局称,7月1日新规实施后,网店要以实体店模式申请登记等要求可能被打破。对于“是否收税”和“收多少税”等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均未明确表态。
此次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暂行办法并未对网店工商登记进行“一刀切”,只提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北京市工商局宣传处处长王晓静告诉记者,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暂行办法”后,已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北京市工商局最迟月底出台。王晓静介绍,此前一直都在受理网店的工商注册登记申请,但由于没有具体管理办法,只能参照对实体店的模式来管理,要求经营者必须具备经营场所,“7月1日新规实施后这样的要求可能被打破。”
律师说法
据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统计,54.3%的网民认为网店“实名制”是逐步实行网络商品交易收税的前奏,这会增加网店交易的运营成本,不利于网店的经营和消费者廉价网购。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邱宝昌认为,网购交易量猛增,指望不被收税是不可能的。为规范行业发展,相关部门应尽快明确税率和征收办法。
记者多方联系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相关部门对网络交易的税费问题未予明确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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