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8日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4年第3期《山东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2014年3-4月份,山东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4417条次,保健食品广告1573条次,医疗器械广告583条次。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产品定眩丸广告违法上榜。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更多精彩资讯,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的新闻频道。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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