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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器真实效果不佳 专家称广告多为吹嘘

来源:新浪网  发布日期: 2014年6月15日 11:18 

  “PM2.5去除率99.99%”、“甲醛净化率99%”……昨日,在上海节能宣传周主题日活动上,专家表示,很多净化器在广告中都将功能宣传得十分强大,而大部分并不靠谱。更多精彩新闻,请继续关注新闻频道。

  市民最希望一目了然的净化效果,却常常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标识上相关信息模糊。对此,相关行业协会正在制定标准,年内有望推出。

  空气净化器有两个重要指标

  昨日节能周现场有几十家空气净化器厂家参加展销,记者发现,每个净化器品牌上都会明显标识“PM2.5去除率”等数据,但是产生这些数据的检测环境基本都是用很小的字体标识在宣传页最底部等不显眼位置,而且展销人员并不解释这些去除率数据产生的检测环境。消费者也很难了解净化器的真正效率。

  昨日现场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专家表示,去年消保委曾就空气净化器进行过调查,其中22个品牌检测报告显示大部分所谓的“99%去除率”等广告宣传词并不靠谱,有些品牌在净化器的洁净空气量(CADR)及与其对应的适用面积上和实际有出入。而且可供消费者参考的重要数据往往漏标、虚标或模糊标识。

  有的空气净化器宣传时称有净化甲醛的效果,净化率在10%左右,专家指出,“其实甲醛在自然中的衰减率为8%左右。也就是说这款净化器其实基本没有甲醛净化的功能。”

  同济大学空气净化专家李振海告诉记者,空气净化器有两个重要指标,一个是洁净空气量,该指标和空气净化器适用多少面积息息相关,如果该指标为 300,那么适用面积大约30平方米;还有一个指标是要关注净化率的“产生环境”。如一款机器上标识PM2.5的去除率为99.99%,那么要注意这个数据是在何种检测环境下产生的,如有的是在30平方米的测试舱内,实验1个小时产生的数据;而有的则是在10平方米的测试舱,实验6个小时产生的数据。

  目前产品性能难比较

  市经信委表示,室内空气净化器作为具备PM2.5等颗粒物、细菌等微生物和甲醛等气态污染物去除能力的净化器具,2013年国内市场增长率超过30%,零售额约为60亿元。相对市场的热销,该行业目前还缺失空气净化效果的标准,产品的性能很难比较。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总工程师沈浩表示,现在由于没有国家统一标准,各企业在净化器的效果上各有标准,造成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对净化器的实际效果无法一目了然。

  “对于一款净化器来说,在‘最短时间、最大面积’检测环境中得出的数据最能显示出其净化效果,但只有专业或很细心的市民才会注意到检测环境。” 沈浩表示,为了让大部分市民能看清净化器的真正功效,今年空气净化器(中国)行业联盟将会出台行业标准,统一检测环境标准,让检测数据具有普遍可比性。

  专家提醒

  ■1、正常使用时建议尽量保持门窗处于关闭状态,避免室内外空气大量交互流通造成净化效果下降。长时间使用后,应注意阶段性换气通风。

  ■2、若用于净化甲醛等室内气态污染物,应大致掌握其实际污染程度,在严重超标状态下(一般为超标5倍以上),应有效通风后再使用。

  ■3、空气净化器打开运行初期,建议先在最大风量档运行至少30分钟后调至其它档位,以达到快速净化空气的效果。

  ■4、定期更换或清洁过滤器,保证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果,同时避免失效过滤器吸附的污染物二次排放。

  ■5、长期未使用的空气净化器再次开机前,应检查其内壁清洁程度和过滤器状态,做好相应的清理工作,必要时更换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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