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了2014年第5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对14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进行了曝光。 据悉,被曝光的产品分别是:黑龙江全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天麻追风膏”、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全鹿丸”、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阳春玉液”、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雪莲虫草合剂”、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强阳保肾丸”、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生力胶囊”、焦作市修正联盟卫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麝香壮骨膏”、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蛾温肾口服液”、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花消渴茶”、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耆鹿逐痹胶囊”、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双姜胃痛丸”、湖北东科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DK型前列腺治疗仪”、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北京集智医药技术开发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金龙牌减肥茶”。 “以上品种广告,有的未经审批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或适应症范围虚假宣传;有的利用专家、患者的形象和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有的处方药广告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有的广告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治疗作用等。”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不可轻信医疗保健品广告,购买药品和保健品请遵医嘱,从正规药房进行购买。更多广告监管新闻请继续管广告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