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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4年7月28日 18:45 

  以下是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的文案。

  技 术 规 程

  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全国评审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

  本技术规程的主要适用对象为:

  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全国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

  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各赛区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

  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各参赛院校

  目 录

  第一章  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赛技术规程 6

  第一节  基本原则 6

  第二节  主要赛事及时间 6

  第三节   主要证书 7

  第四节  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赛(初赛)评审方案 7

  一、 报名 7

  二、 比赛内容 7

  三、 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答题比赛规则 7

  四、 网络营销实战规则 8

  六、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全国统考规则 10

  七、 总成绩计算办法 11

  八、 奖励及证书 12

  九、 助理电子商务师命题说明 12

  第五节   电子商务师技能赛(选拔赛)评审方案 15

  一、 报名 16

  二、 比赛内容 16

  三、 网络营销实战规则 16

  四、 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赛前培训 18

  五、 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全国统考规则 18

  六、 综合评审规则 19

  七、 总成绩计算方法 20

  八、 奖励及证书 20

  第六节   高级电子商务师技能赛(全国决赛)评审方案 20

  第七节  赛场技术设施 21

  一、 总则 21

  二、 技能鉴定场地技术设施 21

  三、 选拔赛综合评审场地技术设施 23

  四、 全国决赛场地技术设施 23

  第八节  竞赛监督与仲裁 23

  一、 赛场监督人员须知 23

  二、 评审委员会 24

  三、 参赛选手 25

  四、 其他相关人员 25

  五、 仲裁与申诉 26

  第二章网络营销实践创业赛技术规程 26

  第一节  基本原则 26

  第二节  主要赛事及时间 27

  第三节   主要证书 27

  第四节   竞赛内容 27

  第五节   竞赛商品 28

  第六节   初赛评审方案 28

  一、 报名 28

  二、 比赛内容 28

  三、 成绩计算方法 30

  四、 奖励及证书 32

  第七节   决赛评审方案 33

  一、 比赛内容 33

  二、 成绩计算方法 33

  三、 奖励及证书 33

  赛事组成

  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分为两部分赛事:

  1.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赛

  2.网络营销实践创业赛

  参赛选手可以选报其中一项,也可以兼报两项,两项赛事中的网络营销业绩可以通用。大赛全国组委会负责在全国各省设立赛区。原则上每个省只设立一个赛区,一个赛区可以设立多个赛场。

  术语解释

  【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赛】:简称“职业技能赛”,竞赛内容主要依据《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2005年版)》,根据电子商务师相关等级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要求设定,分为初赛、选拔赛、全国决赛三个阶段。在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基础上,创新性的加入电子商务真实环境下的网络营销实战经营的竞赛内容,以促进参赛选手在全面竞争过程中不断提高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实践水平。

  【网络营销实践创业赛】:简称“网络营销赛”,竞赛内容主要为网店建设和营销推广,重点在于锻炼参赛选手在电子商务真实环境下的网络营销能力,提高电子商务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

  【赛区】:大赛在全国各省设立赛区,赛区由各省劳动保障厅(局)培训处会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成赛区组委会,赛区组委会在区域内选择有实力的有关院校或企业协助完成赛区的竞赛活动,提供赛事组织、竞赛评审、技术服务等工作。

  【协办院校】:为响应竞赛主办单位领导的号召,扩大电子商务大赛在全国高等院校的影响力,提升大学生的电子商务实践创业能力,促进大学生就业,大赛全国组委会选择部分具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设立大赛主协办院校和协办院校,组织本校和关系院校学生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赛场】:为实施需要集中考核的赛事,大赛需要在全国设立大量考试地点,各个考点依据大赛统一要求进行管理,这些考点统称为赛场。赛场设在各地方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各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电子商务师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和大赛协办院校,选手原则上就近选择赛场参加职业技能赛的现场比赛。每个院校或机构组织参赛选手在30人以上者,均可向全国组委会申请成为赛场,全国组委会会同大赛承办单位和技术协办单位为赛场配置统一的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资源(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技术平台(竞赛版))。

  【大赛官方网站】:代表大赛组委会发布竞赛信息、赛事进程、各项竞赛成绩,为参赛选手提供报名、咨询等各项赛事服务。

  【网络营销竞赛平台】:是职业技能赛中网络营销实战和网络营销实践创业赛的比赛平台。

  【网络营销指定竞赛商品】:竞赛平台为选手开展网络营销实战和创业赛提供的真实商品。

  【网络营销特许商品经销商】:本次大赛唯一网络营销特许商品经销商,负责提供指定竞赛商品、产品质量、物流配送以及其他售后服务。

  【大赛指定支付平台】:本次大赛唯一网上支付平台负责提供竞赛中的资金支付、资金安全管理等服务。

  第一章  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赛技术规程

  第一节  基本原则

  (一)大赛各阶段竞赛题目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命题组专家统一命题。

  (二)竞赛试题体现电子商务师职业所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和整体要求。

  (三)命题侧重知识和技能的综合理解与运用,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竞赛与生产经营相结合。

  (四)本次竞赛主要依据《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2005年版)》的要求实施。

  第二节  主要赛事及时间

  【赛事组成】: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赛分为3个阶段: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赛(初赛)、电子商务师技能赛(选拔赛)和高级电子商务师技能赛(决赛)。

  【竞赛时间】:

  初赛:初赛中资格赛在网上进行,随报随赛,助理电子商务师竞赛(全国统考模式)时间: 6月3日、4日

  选拔赛:2006年6月5日---7月16日

  决赛:2006年8月19日、20日

  第三节   主要证书和荣誉

  大赛在设立金奖、银奖、优秀奖等奖项的同时,对合格选手颁发的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CETTIC职业能力证书主要有:

  大赛组委会颁发:

  《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电子商务基础知识赛合格证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商务师(二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电子商务师(一级)》

  “全国技术能手(电子商务领域)”国家级荣誉称号

  第四节  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赛(初赛)评审方案

  一、报名

  选手在大赛官方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参赛,获得唯一参赛ID。详情请阅读大赛官方网站的《报名须知》。

  二、比赛内容

  助理电子商务师(初赛)包含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答题、网络营销、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全国统考等三部分。

  三、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答题比赛规则

  选手报名之后,可以随时选择在线答题。试卷由50道选择题组成,从竞赛卷库中随机抽取。每个选手最多可以答题三次,系统自动判分,并取三份试卷的最高分作为最终成绩。

  【竞赛日期】:竞赛开始后随报随考,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答题时间】:45分钟。系统为选手生成试卷之后自动计时,选手可以提前交卷,时间一到,提醒选手提交试卷,1分钟内自动关闭。

  【命题范围】: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约45%,以及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的相关理论知识约35%,并适当加入电子商务行业的最新资讯和知识约20%。

  【评分办法】:计算机系统自动评分,每份试卷50道题,每题2分,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者。

  【成绩查询】:选手通过大赛官方网站随时查询完成此项比赛的成绩。

  【参考用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电子商务师基础知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电子商务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四、网络营销实战规则

  【参赛办法】:竞赛开始后选手随报随赛,只设成绩统计截止日期,所有参赛选手只要在大赛规定的成绩统计截止日期前完成相应的竞赛内容即可。

  【竞赛日期】:竞赛开始后随报随赛——5月25日。

  【竞赛平台】:中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竞赛内容】:选手在竞赛平台上建设网店,进行网店设计、制作、维护与推广,按要求从大赛指定商品库中选择商品,进行商品的网上营销、促销服务、完成预定销售目标等。详情请阅读第二章第六节第二项“比赛内容”。

  【成绩查询】:选手可以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查询完成此项比赛的成绩。

  【参考用书】:《电子商务营销类就业能力与岗位实践实习实训手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评分规则】:成绩由计算机自动评分。共计100分。

  1、网店建设(26分)。

  自制形象页(3分);

  欢迎信息(3分);

  店铺LOGO(3分);

  促销公告(3分);

  友情链接(3分);

  商品分类(4分);

  商品推荐(4分);

  挑选商品:(3分)

  20个以内(不含20)不得分;

  20-50个(含50个)得3分;

  2、客户服务:(4分)

  规定时间内完成100%的客服问答得4分;

  完成50%(含)以上的客服问答得2分;

  完成50%以下的客服问答不得分。

  3、经营业绩(70分)

  在竞赛截止日期前,以完成在支付平台的资金支付、完成商品经销商平台的完整服务过程且无退货为准。销售额不包含运费。

  销售额10-50元(含),得10分;

  销售额50-100元(含),得20分;

  销售额100-150元(含),得30分;

  销售额150-200元(含),得40分;

  销售额200-250元(含),得50分;

  销售额250-300元(含),得60分;

  销售额300元以上,得70分;

  4、网络营销实战个人经营成绩计算方法

  个人网店建设得分=本网店本项目实际得分

  个人客户服务得分=本网店本项目实际得分

  个人经营业绩(销售额)=本网店销售额/团队人数

  个人经营业绩得分=个人经营业绩(销售额)所对应的经营业绩分数

  个人网络营销实战部分得分=个人网店建设得分+个人客户服务得分+个人经营业绩得分

  五、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赛前培训

  主要针对“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提供赛前培训辅导。选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中的技能操作部分,建议参赛人员在大赛指定平台上进行赛前训练。

  培训报名方式、学习方式以及在线辅导的时间表请关注大赛官方网站中的信息公告。

  六、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全国统考规则

  电子商务基础知识赛和网络营销技能实战均合格的选手,可报名参加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时需提交参赛ID号。

  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部分竞赛时间为90分钟,操作技能部分竞赛时间为120分钟。

  【竞赛日期】:2006年6月3、4日。上午8:00-9:30,理论知识考试;上午10:00-12:00操作技能考试。各赛场根据考试人数情况,确定一天或两天考试。

  【竞赛平台】:参赛选手在各赛场的“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技术平台(大赛版)”上进行比赛。

  【命题范围】:以《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2005年版)》中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为主。理论知识部分的命题,80%参照大赛指定参考用书,题型为单选和多选(单选60道,多选40道),每题1分;技能部分主要参照大赛指定参考书和电子商务师实验室综合操作的技能要求。命题组提供两套试题,供两天考试使用,两套试题难度相当。

  试题的组卷难度分布为:低难度试题占20%,中等难度试题占70%,高难度试题占10%。

  【评分办法】:计算机系统自动评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满分均为100分。

  【成绩查询】:选手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查询此项比赛的成绩。

  【参考用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助理电子商务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分两部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总成绩

  理论知识总成绩(满分100分) 专业能力总成绩(满分100分)

  电子商务基础知识赛网上答题成绩 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全国统考理论知识成绩 个人网络营销实战成绩

  (网络营销) 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成绩

  30% 70% 30% 70%

  1、理论知识总成绩=网上答题成绩X30%+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理论知识成绩X70%

  2、专业能力总成绩=网络营销实战成绩X30%+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操作技能成绩X70%

  3、理论知识总成绩与专业能力总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为初赛合格选手

  4、以2-4人团队身份报名参赛的选手以个人网络营销实战成绩为依据。

  八、奖励及证书

  1、电子商务基础知识赛(网上答题)成绩合格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电子商务基础知识赛合格证书》;

  2、助理电子商务师总成绩合格选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

  3、未合格的选手,如有需要,经选手申报大赛组委会可以核发《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参赛证明》。

  九、助理电子商务师命题说明

  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两部分。操作技能的题型包括:网页制作题、实验室技能操作题、电子商务安全技能操作题。以下就三种题型分别给出例子进行说明。

  1、网页制作题:

  【例题1】

  利用Frontpage2000制作一个网页,并按照要求将网页文件保存到考生文件夹内,名为index1.htm。

  要求:

  (1)新建一个普通网页,并插入一个4×1(即4行1列)的表格。该表格的属性为:宽800个像素,高400个像素,对齐方式为水平居中;边框粗细为个5像素,颜色为99FF99;单元格边距及单元格间距均为0个像素。

  (2)第一行的高度为74个像素,并将第一行拆分成两个单元格。其中,第一单元格的宽度为182个像素。

  (3)在第一行的第一个单元格中输入文本“打印机广告”,并对此文本添加动态HTML的效果。具体效果要求如下:当鼠标在此文本上悬停时,上述文本的字体自动变为绿色粗体。

  (4)在第一行的第二个单元格中插入flash动画,该flash动画的源文件是考生文件夹中的21.swf。其具体属性要求如下:高79个像素,宽534个像素;当浏览器不支持播放该动画时,在对应位置上显示的文字为“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该插件”。

  (5)第二行的高度为19个像素,背景颜色为99FF99。

  (6)第三行的高度为216个像素。在第三行中插入一个.wmv视频,该.wmv视频的源文件是考生文件夹中的copypaper.wmv。其具体属性如下:高度79个像素,宽度542个像素;水平对齐方式为中间对齐。

  (7)第四行的高度为17,背景颜色为99FF99。

  说明:

  1、考试系统应自动建立每一个考生的以自己准考证号为名的考生文件夹,并把library文件夹下的全部文件复制到每一个考生文件夹;

  2、评分时以提交的网页文件为评分依据,不考查制作过程和步骤;

  3、评分时在网页文件中测试记分点,正确的得分,有误的不得分。

  【例题1结束】

  网页制作题由系统自动评分,具体评分点依据上述内容要求。

  2、实验室技能操作题:

  【例题2】

  小王给IBM公司代理笔记本电脑,为了扩大销售,他决定在一家知名网上商城开辟一个专柜,销售IBM笔记本电脑。 于是他申请成为这家网上商城的特约商户,商户名称:***商户,专卖商品类别为:笔记本电脑,专卖店名称为***专卖店,经营品牌为:***品牌。入驻商城后,小王添加了第一批商品,商品名称为IBM***,进货价5000元,市场价5500元,优惠价5300元,期初记账为20台。开张第一天,小王收到小李订购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定单,小王确认定单后,最后将货物发给小李。

  (请在电子商务实验室中模拟完成该实验(注册信息中,***为考生准考证后6位,其他信息自定义)。

  【例题2结束】

  参考答案:

  (1) 注册B2C特约商户网上银行

  点击"申请B2C特约商户",进入B2C特约商户申请表;填写信息;点击"确定"。

  (2) B2C商户入驻成功

  点击"商户入驻"按钮,进入商户基本信息填写页面;填写完毕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入驻完成。

  (3) 添加商品成功

  点击"登记新商品",进入商品添加页面;填写完毕内容后确认,新商品即时自动发布到B2C页面,完成新商品的添加。

  (4) 商品期初记帐成功

  点击期初商品;商品列表中输入商品数量,然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修改;当所有商品的数量输入并保存后,点击"记帐"按钮,系统将自动将商品的数量登记入库存中;期初商品完成。

  (5) 个人银行注册

  点击"个人网上银行注册";输入注册信息;点击确定。

  (6) 个人银行存款操作

  点击电子银行\存款业务;填写存入金额和支付密码,点击"确定"。

  (7) 注册B2C会员成功

  进入B2C首页,点击"会员注册",进入会员注册页面;填写用户名,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用户基本信息页面;填写用户基本信息,带"*"号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注册完成。

  (8) 购买商品确认订单

  在商城选中要购买的商品,点击"购买";进入购物车页面,填写数量;点击"结帐",进入结算中心;填写"会员名"及"密码",点击"进入结算中心";选择要结算的订单,点击"进行结算";在购物清单页面,点击"下一步";选择送货方式和支付方式,点击"下一步";填写收货人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购买确认页面,点击"确认我的订单"。

  (9) 电子支付结算完成

  完成订购后系统显示本次购物的订单号;点击"进行网上支付",进入网上支付流程;填写支付卡号(即银行账号)和支付密码;点击"提交"按钮,进入支付确认页面;点击"确认",支付完成。

  3、电子商务安全题

  【例题3】

  小张在一家商务公司工作。最近,公司发现有很多泄密事件发生。经过多方调查,怀疑是因为以公司帐号登陆网上交易平台时,登陆信息被截获,为此,小张决定到网上申请一个企业数字证书来作登陆验证,申请数字证书时,企业名称为:张***,营业执照注册号为***。请你帮助小张从电子商务师实验室申请并下载该企业数字证书,并将此证书用rar压缩工具压缩加密,密码为***。(***为考生准考证后六位数字)

  【例题3结束】

  参考答案:

  (2) 登陆电子商务师实验室,注册CA证书。

  (3) 下载CA证书。

  (4) 将下载的CA证书压缩加密。

  第五节   电子商务师技能赛(选拔赛)评审方案

  一、报名

  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赛:

  1、初赛合格选手

  2、符合《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2005版)》电子商务师(二级)申报条件的人员

  3、已经取得《国家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的人员,或者具备本科学历并在电子商务相关领域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以上人员均需经过统一组织的电子商务师赛前培训达到标准学时且获得《CETTIC电子商务师职业培训合格证书(CETTIC证书)》。

  二、比赛内容

  1、网络营销实战

  2、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全国统考

  3、综合评审

  三、网络营销实战规则

  竞赛平台为中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竞赛开始后选手随报随赛,只设竞赛成绩统计截止日期,所有参赛选手只要在大赛规定的竞赛环节成绩统计截止日期前完成相应的竞赛内容即可。

  【竞赛日期】:竞赛开始后随报随赛---7月10日

  【竞赛内容】:选手在竞赛平台上建设网店,进行网店设计、制作、维护与推广,按要求从大赛指定商品库中选择商品,进行商品的网上营销、促销服务、完成预定销售目标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六节第二项:“比赛内容”。

  【参考用书】:《电子商务营销类就业能力与岗位实践实习实训手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评分方法】:成绩由计算机自动评分。共计100分。

  1、网店建设(26分)。

  自制形象页(3分);

  欢迎信息(3分);

  店铺LOGO(3分);

  促销公告(3分);

  友情链接(3分);

  商品分类(4分);

  商品推荐(4分);

  挑选商品(3分)

  20个以内(不含20)不得分;

  20-50个(含50个)得3分;

  2、客户服务:(4分)

  规定时间内完成100%的客服问答得4分;

  完成50%(含)以上的客服问答得2分;

  完成50%以下的客服问答不得分。

  3、经营业绩(70分)

  在竞赛截止日期前,以完成在支付平台的资金支付、完成商品经销商平台的完整服务过程且无退货为准。销售额不包含运费。

  销售额100-150元(含),得10分;

  销售额150-200元(含),得20分;

  销售额200-250元(含),得30分;

  销售额250-300元(含),得40分;

  销售额300-350元(含),得50分;

  销售额350-400元(含),得60分;

  销售额400元以上,得70分;

  4、网络营销实战个人经营成绩计算方法

  个人网店建设得分=本网店本项目实际得分

  个人客户服务得分=本网店本项目实际得分

  个人经营业绩(销售额)=本网店销售额/团队人数

  个人经营业绩得分=个人经营业绩(销售额)所对应的经营业绩分数

  个人网络营销实战部分得分=个人网店建设得分+个人客户服务得分+个人经营业绩得分

  【证书】:

  1、总分达到60-80分(含),获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CETTIC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证书--网络营销专业能力(三级)》证书。

  2、总分达到80分以上,获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CETTIC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证书--网络营销专业能力(二级)》证书。

  四、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赛前培训

  选拔赛阶段主要针对“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提供赛前培训辅导。选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培训平台为: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平台。

  培训报名方式、学习方式以及在线辅导的时间表请关注中的信息公告。

  根据选拔赛报名条件要求,凡需要经培训才能参赛的人员,在报名参赛的同时要求报名参加培训,培训结业考试合格之后,才能参加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

  五、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全国统考规则

  选手在各赛区设置的选拔赛赛场参加技能鉴定竞赛,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竞赛内容,其中理论知识部分竞赛时间为90分钟,操作技能部分竞赛时间为120分钟。

  【竞赛日期】:2006年7月15日。上午8:00-9:30,理论知识考试;上午10:00-12:00操作技能考试。

  【竞赛平台】:参赛选手在各赛场的“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技术平台(大赛版)”上进行比赛。

  【命题范围】:以《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中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为主。

  理论知识部分的命题,80%参照大赛指定参考用书,题型为单选和多选(单选60道,多选40道),每题1分;

  技能部分主要参照大赛指定用书和电子商务师实验室综合操作的技能要求。2道案例分析,15道选择题,2道实验室操作技能题(与助理电子商务师实验室操作技能题的题型一致)。

  试题的组卷难度分布为:低难度试题占20%,中等难度试题占70%,高难度试题占10%。

  【评分办法】:计算机系统自动评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都达到60分者为合格。

  【成绩查询】:选手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查询此项比赛的成绩。

  【参考用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六、综合评审规则

  各赛区选手根据本赛区组委会的命题,撰写论文,赛区组委会组织赛区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论文、答辩。

  【竞赛日期】:由赛区组委会自行安排确定,提前在官方网站公布。

  【特别说明】:网络营销实战成绩(2-4人团队身份报名参赛的选手以个人网络营销实战成绩为依据。)和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赛的成绩、论文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方可参加现场答辩。

  【方案评分】:满分为100,占综合评审总成绩的40%。

  【答辩评分】:满分为100,占综合评审总成绩的60%。

  【评分细则】:各赛区组委员会依据《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10号)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自行确定评分细则。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选拔赛总成绩由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综合评审三项成绩组成。三项成绩均达到60分者为选拔赛总成绩合格选手。

  选拔赛总成绩

  理论知识总成绩

  (满分100分) 专业能力总成绩

  (满分100分) 综合评审

  (满分100分)

  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

  理论知识成绩 个人网络营销实战成绩

  (网络营销) 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

  操作技能成绩 论文 答辩

  100% 30% 70% 40% 60%

  进入全国决赛选手评选办法:各赛区评审委员会对本赛区内销售排名前50名的选手,进行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综合评审三项成绩累计排名,前三名优胜选手入围全国决赛资格.

  八、奖励及证书

  1、选拔赛总成绩合格选手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商务师(二级)》。

  2、各赛区可自行设置优胜选手奖励措施。

  第六节   高级电子商务师技能赛(全国决赛)评审方案

  【参赛资格】:各赛区选拔赛前三名优胜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竞赛日期】:2006年8月19、20日。

  【竞赛内容】:方案演示、经营业绩说明、技能展示、现场答辩等(具体竞赛方案另行通知)

  【决赛奖项】:

  金奖

  前5名的选手获得金奖荣誉证书、奖牌、奖杯和奖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电子商务师(一级)》 ,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电子商务领域)”国家政府荣誉称号。

  银奖

  前6-50名的选手获得银奖荣誉证书、奖牌和奖品。

  优秀奖

  入围决赛的其他选手获得优秀奖荣誉证书和奖品。

  第七节  赛场技术设施

  一、总则

  1、全国决赛的竞赛地点、赛场、赛事安排由全国组委会确定。

  2、各赛区的竞赛地点、赛场、赛事安排由全国组委会会同各赛区组委会确定。

  二、技能鉴定场地技术设施

  助理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和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各赛区按统一技术要求安排场地。

  2、设施配备标准

  计算机网络教室,配置如下:

  (1)服务器配置

  类别 名 称 细 目 规  格

  硬件 服务器 CPU P4 2.0以上

  硬盘 SCSI接口,80G以上

  内存 1G以上

  显卡 支持1024X768,真彩

  CD-ROM 16速以上

  I/O端口 USB口

  网卡 10M/100M(和局域网环境相关)

  软件 操作

  系统 Windows 2000 SERVER 中文版,加Service Pack,安装IIS(包括FTP服务)

  数据库 SQL Server 2000 中文,标准版以上,安装全文检索功能

  (2)竞赛终端计算机配置

  类别 名称 细 目 规  格

  硬件 PC机 CPU P4 1.7以上

  硬盘 20G以上

  内存 256M以上

  显卡 支持1024X768,真彩

  网卡 10M/100M

  软件 操作

  系统* Windows 98 中文第二版

  Windows 2000 中文版

  Windows NT 中文版 4.0

  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 中文版5.5以上,安装FLASH 5插件

  教学

  要求 Outlook Express  中文版5.0

  FrontPage  中文版2000

  瑞星杀毒软件 版本不限

  WinZIP 8.0版本

  * 注:所列的三种操作系统只要有一种即可,但须支持FTP命令。

  3、互联网接入条件

  至少有一台可与互联网相连的服务器,内部设局域网,具备上网设备(Modem、路由器、网卡等)、普通电话线/ISDN/ADSL/宽带等上网线路,能够与互联网相连。

  要求有固定的电子信箱地址,至少配备一个通讯畅通的电子信箱,保障大赛相关信息交流通畅。

  4、鉴定技术平台(大赛专用)

  经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大赛统一配置“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技术平台”大赛专用版,其中包括:考务管理系统、考核鉴定系统、电子商务师仿真模拟实验室。

  三、选拔赛综合评审场地技术设施

  具备能连通互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投影仪,以及特定的作品演示所需要的技术设施。

  四、全国决赛场地技术设施

  具备能连通互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投影仪,以及特定的作品演示所需要的技术设施。

  第八节  竞赛监督与仲裁

  一、赛场监督人员须知

  1、赛场监督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赛场。

  2、赛场监督人员要在正式比赛前宣布赛场纪律,并分配准考证号、考试用机、并核对参赛选手准考(赛)证和胸牌号码、身份证上照片是否与参赛选手本人相符,杜绝代赛现象。

  3、赛场监督人员要严格执行竞赛时间、不得随意提前、推迟或延长竞赛时间。

  4、赛场监督人员在赛场内不得做与赛场监督无关的工作。不准吸烟、阅读书报或谈话、不准抄题、做题。赛场监督人员因事不能到达赛场监督时,应提前报告主考处理,不得私自找人代替。

  5、除因系统故障问题,赛场监督人员不得回答任何与竞赛内容有关的问题。

  6、赛场监督人员和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准随意离场,考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场的,赛场监督人员应陪同前往,以杜绝作弊行为发生。

  7、发现参赛选手有违反赛场纪律的行为时,赛场监督人员应立即确认、取消其竞赛资格并写明原因,比赛结束后,立即报组委会处理,任何赛场监督人员不得袒护作弊和违反赛场纪律的参赛选手。

  8、因为计算机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应及时通报组委会处理。

  9、赛场监督人员应回避对本人亲属或与本人有密切关系参赛选手的赛场监督,如有上述情况应立即提出并更换赛场,以确保大赛的公正合理性。

  二、评审委员会

  1、评审委员会组成

  全国评审委员会组成

  大赛评审委员会委员来源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大赛专家工作委员会专家、部分赛区评审委员会专家,以及电子商务行业的专业人土,为保障大赛的公平、公正性,大赛在决赛前公布全国评审委员会成员。

  各赛区在全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成立各赛区评审委员会。

  2、评审工作要求

  (1)大赛评审委员会在执行大赛组委会交办的公务中应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2)大赛评委应严格执行大赛组委会所规定的评判程序和评判原则。

  (3)大赛的评判资料、档案和评审会议内容,未经大赛组委会同意,不得向外界公开。

  (4)大赛评委在评判工作中出现意见分歧时,应顾全大局、少数服从多数,并服从大赛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

  (5)对于本校、本赛区的选手,采取评委规避制;

  (6) 对于作品展示与方案答辩的选手,不得提出故意贬低或者褒扬的问题,不得提及与本赛事无关的内容;

  (7)大赛评委应注重着装和个人整体形象,在工作期间须穿着正式服装。

  (8)评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接受选手的馈赠。

  (9)大赛评委如有违背评委守则或无故迟到、缺席、作弊,给大赛评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评委资格,并予以公布。

  三、参赛选手

  需要在赛场完成的赛事,对参赛选手有如下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和胸牌号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指定座位号入座,不得随意调动座位。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参加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竞赛的选手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赛场。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笔、尺、普通计算器等)外,操作技能竞赛可将笔记、手册等技术资料带入竞赛现场;理论知识竞赛不准带入相关资料和任何工具书。所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赛场监督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赛场监督人员提问,参赛选手之间不得交头接耳、旁窥、抄袭、传递纸条、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否则,均按作弊行为处理。

  6、在竞赛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或要求赛场监督人员延长时间,否则,赛场监督人员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处理。

  四、其他相关人员

  大赛组委会对各赛场的工作人员有如下统一要求: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监督人员、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有关人员等进入赛(考)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正常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考)场。

  五、仲裁与申诉

  1、仲裁

  (1)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保证竞赛结果公平公正,全国组委会设全国仲裁委员会。全国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2、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必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

  第二章网络营销实践创业赛技术规程

  第一节  基本原则

  1、网络营销实践创业赛系开放性网络经营赛。凡报名参加职业技能赛的选手自动获得参加本项赛事的资格;在7月10日比赛结束前,任何对网络营销感兴趣的选手可随时报名参赛。

  2、选手可以个人报名开设一个网店参赛也可以2-4人组队共同开设一个网店参赛,网络营销实践创业赛成绩以网店为单位统计,奖金及奖品也以网店为单位发放,荣誉称号对网店的每名参赛选手单独授予。

  3、赛事期间,各参赛选手在竞赛平台完成的指定任务须通过互联网环境进行。即:选择指定商品、采用指定的网络支付平台、在指定平台完成比赛。

  4、本赛事除网店经营总结外的竞赛成绩均来自于竞赛平台的计算机自动评测系统。

  5、参加本赛事选手的销售业绩以在竞赛平台销售的指定竞赛商品为准。

  6、参赛选手的销售业绩以大赛指定支付平台和商品经销商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

  7、各参赛选手在关注平台竞赛规则的同时还应按照《电子商务营销类就业能力与岗位实践实习实训手册》的要求,注意遵守与电子商务营销活动相关的职业道德。

  8、参赛选手严格遵守Netmall平台制定的相关运营规则。

  第二节  赛事及时间

  1、选拔赛:自竞赛开始至7月10日

  2、决赛:2006年8月15日、16日

  第三节   证书和荣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

  《CETTIC电子商务师职业能力证书—网络营销专业能力(三级)》

  《CETTIC电子商务师职业能力证书—网络营销专业能力(二级)》

  《CETTIC电子商务师职业能力证书—网络营销专业能力(一级)》

  大赛组委会颁发:

  “全国网络营销能手”大赛荣誉称号

  全国百佳网络营销创业网店荣誉称号

  全国网络营销创业能手荣誉称号

  第四节   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在竞赛平台Netmall.cn上开设网店、选择指定的商品规划网店、开展网络营销促销活动并实现在线销售,最终完成预定销售业绩。通过网络营销实战,提升选手的电子商务实践能力和实战经验。

  第五节   竞赛商品

  一、本届大赛指定竞赛商品的提供、结算、物流配送、售前售中售后等一切相关服务均由大赛协办单位、大赛商品的唯一特许经销商卓越网提供和完成。

  二、竞赛平台根据商品经销商的要求保留对参赛网店运营中涉及的商品基本信息、价 格、支付及配送承诺等信息随市场变化做相应变更的权利。

  三、赛事进行中有关客户购物票据和售后服务等均由大赛组委会与商品经销商统一提供和管理。

  四、Netmall做为大赛指定竞赛平台将对大赛期间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如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大赛客户服务中心将督促商品经销商卓越网与消费者进行协商解决。

  第六节   初赛评审方案

  一、报名

  1、无任何限制条件,学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1-4人组队。

  2、参加电子商务师技能赛的选手自动获得网络营销实践赛资格。

  3、参赛选手到官方网站上报名参赛。经过报名平台审核后获得唯一参赛用户ID。该用户ID和相应报名信息将成为参赛选手在指定竞赛平台Netmall.cn上开展相应营销活动和成绩统计的依据。

  二、比赛内容

  选手在竞赛平台上建设网店,进行网店设计、制作、维护与推广,按要求从大赛指定商品库中选择商品,进行商品的网上营销、促销服务、完成预定销售目标等。

  1、确立网店经营主题、建立网店商品分类

  (1)参赛选手需浏览竞赛平台提供的竞赛商品,并由此确立本网店经营主题。

  (2)围绕选定主题挑选相关的产品组建网店并且设立相对应的商品分类。竞赛平台建议参赛选手以自己定义虚拟分类的方式体现对网店产品经营的独到见解。

  (3)竞赛平台提醒各参赛选手应注重突出网店的经营主题和特色,避免创建综合类百货类网店。

  2、挑选经营商品

  虽然大赛指定竞赛平台为参赛者提供了超过千种的竞赛商品,但本赛事要求每个参赛选手只可选择其中的20-50种(含50种)商品创建自己的参赛网店。注意,竞赛平台将允许各网店根据自己网店的销售情况调换商品,但商品品种数不得超过50种。

  3、网店信息管理

  (1)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指定教材的要求,完整真实的添加商品基本信息、维护店面介绍、促销信息、商品及专题推荐等字段(操作方法见《平台操作手册》)。

  (2)参赛选手无权更改竞赛商品的价格、商品文字介绍等字段。各网店经营者必须真实发布竞赛平台提供的配送及支付等相关服务公告,不得对内容进行修改。

  4、网店页面美化

  (1)参赛网店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店创建模板,也可以自行制作网店个性化页面,通过上传页面URL的形式做为网店的个性化首页。

  (2)竞赛平台提醒参赛选手关注自制的页面设计质量、链接速度及准确性。

  (3)各网店页面的内容不得包含中国法律明确禁止的内容、虚假的促销信息及服务承诺。大赛组委会将严厉查处网店内容涉及违法和侵权的行为,且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完全由参赛选手自己承担。

  5、网店开展营销活动

  (1)参赛选手根据自己网店主题、所售商品特点及适应人群自主拟定线上线下市场推广方案及计划。

  (2)竞赛平台特为选手提供了广告位竞价功能,参赛选手可以按照平台提供的广告位竞价规则参加平台周期性的广告位竞价活动从而达到宣传及推广网店及店内商品的目的。选手应定期对自己参加广告位竞价的次数、成功次数、广告投放量、促销成本及效果做出评估和总结。

  (3)参赛选手应定期对所开展的营销活动或市场推广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如:线上线下推广效果、本网店客户留言、定单成交数量、订单平均金额、定单成交金额、广告位竞价成果等项目,具体评估内容请参考《电子商务营销类就业能力与岗位实践实习实训手册》。

  6、网店运营服务工作

  (1)参赛选手可以通过竞赛平台提供的本店订单查询系统查看订单状态;订单完成货款支付后,各参赛选手应注意做好对本网店消费者的解释和说明工作,正确引导顾客到卓越网查询订单的实时处理状态。

  (2)针对各参赛网店客户问答中的留言,参赛选手须在24小时内做出真实、负责任的回应并解答客户的各种咨询和疑问。参赛选手遇到不能确定回应内容时,请及时将客户提问或咨询的内容转达给本届大赛的客服中心。

  (3)大赛组委会要求参赛选手在与竞赛平台的消费者或客户沟通时,按照《电子商务营销类就业能力与岗位实践实习实训手册》的要求:诚信待客、注意语言艺术及沟通技巧。处理客户投诉要尽量快速、圆满。

  三、成绩计算方法

  竞赛成绩由计算机自动评分。共计100分。

  1、网店建设(16分)。其中:

  自制形象页(2分);

  欢迎信息(2分);

  店铺LOGO(2分);

  促销公告(2分);

  友情链接(2分);

  商品分类(2分);

  商品推荐(2分);

  挑选商品:(2分)

  20个以内(不含20)不得分;

  20-50个(含50个)得2分;

  2、客户服务:(4分)

  规定时间内完成100%的客服问答得4分;

  完成50%(含)以上的客服问答得2分;

  完成50%以下的客服问答不得分。

  3、经营业绩(80分)

  在竞赛截止日期前,以完成在支付平台的资金支付、完成商品经销商平台的完整服务过程且无退货为准。销售额不包含运费。

  销售额10-100元(含),得10分;

  销售额100-200元(含),得20分;

  销售额200-300元(含),得30分;

  销售额300-400元(含),得40分;

  销售额400-500元(含),得50分;

  销售额500-600元(含),得60分;

  销售额600-700元(含),得70分;

  销售额700元以上,得80分;

  4、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每次酌情扣1-3分。

  5、有下面情节出现大赛平台会视情况酌情加大扣分的力度、在竞赛平台显著位置予以公告,严重的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移交司法机关:

  (1)客户服务行为不当被投诉;

  (2)利用竞赛平台销售平台非竞赛商品;

  (3)上传的图片或LOGO涉及侵权;

  (4)承诺并发布虚假信息;

  (5)制造虚假点击量;

  (6)网上经营部分比赛结束后出现非正当理由退换货;

  (7)其他违反本届大赛运营规则及违法的行为。

  四、奖励及证书

  1、总分达到60-80分(含),获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CETTIC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证书--网络营销专业能力(三级)》证书。

  2、总分达到80分以上,获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CETTIC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证书--网络营销专业能力(二级)》证书。

  3、按网店成绩排名前100名的网店进入决赛。

  第七节   决赛评审方案

  一、比赛内容

  网店经营竞赛期满,按网店成绩排名前100名的网店进入决赛,各网店参照《电子商务营销类就业能力与岗位实践实习实训手册》中的相关内容撰写《网络营销创业结》,并于2006年7月12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交大赛评审委员会。

  二、成绩计算方法

  1、《网络营销经营总结》评审成绩,合计30分。

  2、网店经营成绩,占70分。

  3、评审委员会见第一章第八节第二项。

  三、奖励及证书

  1、所有进入决赛的网店经营者,获得《CETTIC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证书--网络营销专业能力(一级)》证书。

  2、依据决赛成绩排名前100名的网店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全国百佳网络营销创业网店”荣誉称号和奖品。

  3、依据决赛成绩排名前5名的网店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全国网络营销创业能手”荣誉称号和创业奖金。

  注:本赛事中,证书及奖品的发放以最高奖为准,不重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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