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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拆除户外广告3.9万余平方米

来源:新余新闻网  发布日期: 2014年8月15日 11:19 

  近段时间,新余市针对城区内不符合规定的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启动了一系列的户外广告集中整顿工作。

  目前,已累计平稳拆除影响市容、未经审批及到期的违章布幔、条幅广告、灯箱广告等户外广告3.9万余平方米;收缴临街乱散发的商品广告5.4万余张,处罚非法张贴人员230余人次。

  在青年路上,商家店招的位置、高度都是统一规划的,看上去不仅美观、整洁,也更加醒目。反观不远处的粤新建材家居市场,大小不一的广告牌布满了墙面,广告灯箱林立,道路上方还悬挂着横幅,整个市场从外观上看非常混乱。

  市城管执法局广告管理科负责人说:“广告牌和家里的装饰画是一样的,摆放的位置和内容都很重要。城市中的广告牌也如此,不仅是广告宣传媒介,也能起到亮化城市、美化环境的作用。”

  据了解,以往,由于我市没有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导致城市各功能区域重要道路、重要节点户外广告设置定位不明确,户外广告布局和审批处在一种随意的状态。

  城区范围内各类户外广告数量庞大,据不完全统计,包括各类楼顶广告、墙体广告、高立柱广告牌、灯杆广告、公交站台广告等达到2000多处,再加上遍布大街小巷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无处不在。而且由于后期养护缺失,存在安全隐患,有些还存在破损、褪色、缺字、断亮、破洞等情况,有损城市美观和文明城市形象。

  目前《新余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在整治工作中,我市将按照《规划》要求,整治大型户外广告牌,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违反《规划》要求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予以拆除;整治沿街店铺招牌,按照一店一牌、统一设置位置、高度、标准的要求,整治城市道路两侧的店招店牌;整治道路两侧标牌、指示牌等设施,对城区内主次干道上设置的未经批准或已到期的标牌指示牌设施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予以拆除。

  以后,我市户外广告的审批也会更加严格,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和“广告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档次。

  此外,公益广告也已纳入专项规划,要求对整体出让户外广告设置经营权的市政道路,应保证不少于20%的公益广告,候车厅、公交车公益广告不少于总面积的20%,阅报栏公益广告不少于总面积的1/3。

  新余市相关部门表示,还将继续针对户外广告市场开展巡查工作,维护好当地户外广告市场环境。更多户外广告代理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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