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漯河市建委出动城建执法人员,对未经批准,非法设置在京珠高速北入市口的一大型塔式户外广告牌和市区人民商场的墙体户外广告进行了强制拆除。 《漯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已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户外广告设置应当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户外广告设置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此次被拆除的大型塔式户外广告牌和墙体户外广告,就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在此次拆除行动中,市建委共出动城建执法人员100多人,大型吊车和升降车各一台,先后对设置在市区人民商场的墙体户外广告和京珠高速北入市口的一大型塔式户外广告牌进行了强制拆除。据了解,《漯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出台后,需要设置户外广告的公司或企业,必须要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户外广告设置的形式、范围和示意图,户外广告所利用的场地、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注的,均属于非法户外广告,市建委将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漯河市建委方面表示,今后将会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提高城市形象。更多户外广告代理请继续管媒体资源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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