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工商局于近日立案查处了一起未经登记擅自发布墙体户外广告违法行为。 经查明,9月以来,金秀县某公司为了宣传本企业经营业务,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批准,擅自在323国道金秀县头排镇路段,租用民房外墙发布户外广告,根据《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该县工商部门对该公司违法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给予立案调查处理,并作出如上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以来,为维护正常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农资、旅游、房地产、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违法广告,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21份,共立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6件。 据了解,金秀瑶族自治县工商局对本次的违法当事人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更多户外广告代理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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