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了解到,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该局决定注销乌兰察布广播网和兴安人民广播电台网站《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从即日起,这两个网站不得提供视听节目服务业务。 目前,乌兰察布广播网域名、网页不存在,已停止运行;兴安人民广播电台网站内容更新日期为2012年4月,且两家网站《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均已过期,未提出续办手续申请。许可证编号分别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内蒙古备2011001号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内蒙古备2010004号。 更多新闻资讯,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广告买卖网的广播广告频道。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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