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连云港灌云局为提升城市形象,规范户外广告的发布秩序,立足职能,强化户外广告监管,开展了三项监管措施。 一是突出一个重点,深化信用监管。针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显著增加,而监管人手不足的情况,深化广告信用分类分级监管。综合登记、消保、合同、广告等多个科室关于企业信用监管信息的收集和录入,综合考虑,将广告经营主体分为A、B、C、D四级。对信用级别高的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实行“远程”监管;对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中介服务等重点行业广告的单位,实行“近距离”监控,增加巡查频次;对制度不健全、连续2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单位,实行“零距离”监控。 二是把好两个关口,提升监管效能。一方面把好户外广告指导关,重点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相关证照进行认真查验,对其经营资格进行全面审查。针对涉嫌印制虚假广告的企业,以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方式对其进行行政指导,减少违法广告再发生率。另一方面,把好日常广告监测关,指定专人每天对电视、广播等媒体广告和印刷品广告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监测,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广告市场动态,及时做到对虚假违法广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强化联动管理,及时将监测发现的严重违法的媒体广告抄报县委宣传部,由宣传部门督促整改,确保不再发生违法广告行为。 三是抓实三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首先抓实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广告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行处罚前教育的人性化执法方式,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其次抓实重点环节,将群众反映较多的药品、食品、医疗、保健品和房地产广告等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县城和乡镇中心区域、商场、电子显示屏、店铺招牌等进行检查和清理。同时,在电视台发布公告,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虚假、违法广告,震慑违法行为,查处突出问题。最后抓实案件查处,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户外广告内容违法的,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利用各种途径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灌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检查广告经营市场主体113户次,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5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更多户外广告价格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