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发出,不得在建设或改建中的市政道路、公路工地围栏上发布户外商业广告的通告不足一周,柠溪路上又有房地产中介公司“顶风作案”,挂出了大幅广告。 记者前日在柠溪文化广场附近路段看到,两块一大一小的 “龙吟地产”广告分别“霸占”了柠溪路东西双向的路边围栏。 广告上大面积的绿色色块格外引人注目,公司网站、联系电话等一应俱全。而广告条幅上还安排了一小块地方,印着一段类似致歉信的文字:“施工期间给您的出行、居住和商业等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请您谅解和支持!”这段文字的落款为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 与致歉信 “合体”的广告算不算商业广告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市政园林和林业局景观科,负责人黄先生表示,这种广告大部分位置还是用来推广产品或服务,即使与致歉信连在一起,也仍然算是商业广告。 该负责人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曾明确表示,悬挂户外广告需经过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审批,而发布在建设或改建中道路围栏上的户外广告是不会通过审批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对违规发布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 昨天,该广告已被拆除。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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