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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关于“优酷欺少年”的非主流腔调

来源:百度百家  发布日期: 2014年12月2日 15:23 

  最近刷屏的事儿是“少年不可欺”,随着一波又一波的声明和讨论,事儿还在继续发酵,俨然从一个合作纠纷和疑似侵权案例演变成带有一定娱乐和暴力色彩的大型公共事件。

  一般来说,评论公共事件的基本守则是客观,不带个人情绪,但这次笔者估计会比较个人情绪化和偏颇,原因是NIKO前后两篇文章在文本上实在是太好,有理有据的同时还有情有义有责任感,文本本身的遣词造句让人迅速想起一个词儿:无懈可击。

  但笔者不喜欢。因为笔者不赞成在公共事件讨论时把某个个体符号化,那样有绑架舆论,而且容易把事件的核心误导的嫌疑。比如(仅以目前国内报道看到的而言)美国枪杀黑人引起的社会骚乱事件,把核心事件定义为“一个警察X向一个平民Y开枪致死相关的法律概念”,和把这个平民符号化成黑人种族,变成一个白人杀了一个黑人,很明显结果不同。美国各个州游行的结果显然是把其定义为后者。不讨论选择哪个是对还是错,从结果看,舆论就是这么被煽动和绑架起来的。

  回到优酷和少年事件,首先,必须表明,笔者觉得公众对侵权事件高度关注是好事儿,版权是人们用知识和创意创造价值的根本,也是中国经济转型的根本;其次,把NIKO符号化,把优酷和NIKO本身的纠纷演化成优酷对新生代的欺压,这样做是有问题的。

  问题在于,情绪和义愤会引导我们的讨论偏离事实的核心,偏离那个对我们最有价值的部分,而转向一些毫无道理的网络暴力口水战或者娱乐心态。比如这是不是一场有预谋的营销事件;比如一些毫无价值的谩骂和攻击。

  那么,继续讨论的前提是我们结合双方的声明,梳理一下事件的几个关键点:

  1、         关于气球与地球这个创意,NIKO不是首创。

  2、         NIKO成功策划并实行了利用气球拍摄地球的活动,并创作出《追气球的熊孩子》作品。

  3、         按照优酷官方说法,“肇事”视频原始创意也来自国外,确定立项后才和NIKO接触。

  4、         接触过程中优酷相关人员从NIKO获取到素材,优酷承认成片和NIKO作品多处类似。

  5、         NIKO公开质疑后,优酷撤下视频,公开道歉。

  从事件本身来看,最核心的问题,也是同广大创意内容工作者最密切相关的问题是:优酷有没有错。

  粗糙的表示一下,优酷有没有错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情、理、法,前两个优酷已经认错了,所以基本不需要讨论什么,至于怎么补偿,是否能让舆论满意,那要看优酷和NIKO怎么谈,当然前提是双方先得接触上。

  至于法律,其实才是这次事件最值得讨论的部分,因为鉴于一些事实和相关法规,优酷和NIKO的纠纷是否违法了相关法律,NIKO的维权是否能在法律上找到依据,已经有律师分析过,从技术角度上看比较难,而且也指出了NIKO如果想要维权,还应该在哪些方面有所事先准备,(相关文章自行搜索),我个人觉得,围绕类似的讨论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人们懂得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创意。再说句远点的话,过去我们总说法治法治,但是一遇到事件就开始情绪化,就开始搞舆论暴力,道德审判。这在某种意义上有点打自己脸的意思。

  最后再说一下优酷这次的公关策略,这次舆论的一边倒其实也和优酷不太恰当的公关策略有一定关系,比如优酷最新声明的文本,就被很多网友批评既然承认了有这么多重合又非说自己没犯法。但笔者在这里真心帮优酷,乃至行业里的PR们说一句话,大公司在做业务的时候,面对弱势者或者个体,摆架子或者盛气凌人并不稀奇,比如优酷这次可以看出相关对外合作工作人员至少在态度上是非常有问题的,但是PR层面,面对如今互联网和自媒体环境,大公司的PR在某种程度上是弱势的,因为要平衡内部外部各种利益关系,不管什么方案恐怕都会有后遗症。

  当然,不管公司是不是有苦衷,是不是真心道歉,这次优酷的事件给PR们,特别应该是管PR的老板们上了一课,企业有时候有解释欲望和表达欲望是情理之中,但不管什么样的公关传播方案,其衡量的标准永远是看受众怎么理解,这个道理说起来很简单,但企业确实容易在危机公关的时候,自上而下的当局者迷。更多个广告行业观点请继续关注广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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