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5月底还在争执的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双方,怎么就突然达成一致了呢? 广电总局自打出娘胎起,就被赋予了管理国家的音像、电视、电影等音视频的内容的播出和控制权。此番三网融合需要把广电的有线网和工信的通讯、互联网联通起来,在一根网线或一根有线电视线上,实现上网、看电视和打电话。这就给当事的双方出了一个难题:融合后,谁来做主? 代表移动、电信、电信利益的工信部财大气粗,在三网融合中欲扮演“救世主”的角色。工信部不仅想让全国人民都用一根网线看电视、打电话和上网,还要能够制作节目、播出节目,拥有对节目内容的控制权。 一旦全国人民用一根网线实现三网融合,那就意味着广电呕心沥血数十年铺就而成的广播电视有线网很可能在一夜之间成为废物。同时,移动、电信和联通能够创办电视台,自己做节目,自己播出,那广电总局可能连存在的必要性都要受到质疑。 广电总局当然不干。 于是,双方便展开了一场大战。大战的核心便是,工信部是否能够获得原本属于广电总局的权利。 从今年1月13日国务院公布三网融合整体方案开始,三网融合就进入了试点准备阶段。 在这个会议上明确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重点工作,其中第一条便是—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双向进入试点。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多么美好的愿望啊!可惜在严酷的事实中遭到了否定。 双方一开始就没打算“合作共赢”。早在2008奥运年,广电总局就和工信部结下了梁子。那时,为了迎奥运,展现中国实力,国家提出了在移动电视上收看奥运会的口号。接下来就发生了著名的TMMB国家标准与CMMB广电标准之争。 尽管专家力挺技术先进的TMMB,称CMMB技术落后,但争斗的结果却事与愿违。 由于广电总局占有音视频节目内容播控权,只把移动电视信号以CMMB模式传输,让TMMB处于收看不到任何节目的悲惨境地。最终打败了工信部主推的国家标准。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从那时起,工信部就意识到了节目内容控制权的重要性—技术再先进,资金再雄厚,没有对内容的控制权,也是白搭。 三网融合显然给了工信部一个翻身的机会。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则是工信部翻身的法宝。 IPTV的迅猛发展和强大功能让有线机顶盒变得苍白无力,广电提供的单一的、仅供收看的有线电视早就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 接下来,工信部在今年4月,联合七部委同出台了《关于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 在这两份意见中最惹眼的便是“2年计划”—到2011年,光纤宽带端口超过8000万,城市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8兆,农村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2兆,商业楼宇用户基本实现100兆的接入能力。3年内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投资超过1500亿元,新增宽带用户超过5000万。 七个部委,偏偏没有广电总局。8兆,意味着IPTV将进入高清时代。 于是便发生了广电总局全国封杀IPTV,通过CCTV控诉互联网电视传播黄色淫秽视频的事件。 广电总局拿出了自己唯一的,也是最好用的一招—内容封杀。也正是基于国家赋予的这种权利,广电总局这个穷小子才敢于在财大气粗的电信面前挺直了腰板,大声吆喝,要拿电信送去法办。 在广电总局舞动着手中的行政权力时,让工信部更加对此渴求。因此,工信才不顾在5月初在上海、江苏等地调研时双方达成的共识—广电掌握音视频节目内容播控权,在三网融合第三、四稿中坚持要求获得IPTV的内容播控权。双方又为此僵持了一个月。 广电总局坚持先确认自己在三网融合中的地位和权利才能谈下去,工信部则有官员称,如果广电不放权,干脆就不融合了。 在剑拔弩张的情况下,只有国务院领导小组才能平衡双方的利益分配。也许是领导小组厌倦了不断退回修改的意见,在技术问题都好解决的情况下,让广电总局保留权利,或许是最好的最快让双方达成一致的选择。 也许领导小组考虑再三,让电信既拥有雄厚资产,又拥有节目的播控权,会导致垄断。 2010年到2012年,这只是三网融合的试点阶段,预计在未来,三网融合方案还将在争执中不断修改完善。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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