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电视台第八频道因为一段仅15秒的广告被推进公众的视野。这段广告不断地重复着“我们恨化学”这句话,引起了很大争议。 这引起了《结构化学基础》的作者、北大教授周公度的注意。周公度递交声明,要状告CCTV-8。 相对于在舆论场“拉仇恨”,这则广告在广告圈则得到了不少“羡慕嫉妒”。在一些广告界人士看来,“我们恨化学”成功制造出了话题,在舆论场得到的关注,是几倍广告费都换不来的。这种认识的偏差,也在无形中说明了当前广告业存在的一些问题。 就目前来看,存在完全没有化学成分的化妆品吗?这则广告显然宣扬一种伪概念。其做法如同标题党一样,故意用一些含糊的词语,或者省去几个关键词,以达到制造话题、扩大传播的效果。广告商不怕带来歧义就怕无人关注,至于对一些常识和素养造成影响,那不是他们关心的事。甚至他们还躲在一边,为舆论的关注和愤慨而窃喜。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广告效果的体现。 这里涉及的一个核心问题,那就是广告伦理问题。从内心期待讲,人们喜欢的广告应该是一种艺术,应该能够给人带来一种享受,有助于传播社会的正能量。当然,这种艺术和道德的希望,并不一定能够付诸于行,退而求次之,人们接受的广告应该具有“消极自由”性,不能侵害社会的主流价值,不能违背基本的科学常识,不能给社会带来不健康的联想。 对照这一广告伦理,“我们恨化学”显然是有问题的。过去讲“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而现在这三门学科都面临着价值侵蚀,真正成为显学的是成功学,是“成名要趁早”“挣大钱挣快钱”的功利成功学。在重要的媒体平台上,以一种洗脑的方式,病毒式传播“我们恨化学”,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人们对化学的恐惧感,甚至给一些未成年人不学习、不喜欢化学,制造了新的理由和示范。这样的广告,不讲艺术享受和道德力量,从伦理上讲就不具有健康性。 我们还应该深思,“我们恨化学”这样的广告,为什么会堂而皇之出现在公共媒体上。站在广告主和制作者角度,可能更关注以话题为代表的广告效果,但站在公共媒体的角度,却不能忽视广告导向以及与自身职能和形象的吻合。传播机构是可以也应该,对一些广告提出修改意见乃至直接拒绝的。可现在的情况,却是广告主“挟广告费以令诸侯”,而很多传播机构也早已经失去了自觉自信,在广告主面前基本没有话语权,对于上门的广告除了一些基本的政治把关外,几乎没有常识、艺术、道德的把关。 广告是要讲伦理的,现在一些广告则呈现出一种反常识反艺术反道德的倾向。这些年来,这种反伦理的广告不绝于眼,只是程度不同。人们为什么恨“我们恨化学”?原因也正在从这一广告上,看不到基本伦理。要解决这个问题,既要呼吁和提醒,努力提升广告制作水平和把关意识,还要加强广告监管,不给反常识反艺术反道德添堵的机会。 由此可见,不但相关部门需要进行努力,广告商和品牌商也要对广告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不让低俗和无聊的广告内容出现。更多电视广告价格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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