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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理财广告监管不严现象将改善

来源:中国软件资讯网  发布日期: 2016年1月11日 09:52 

  随着传统媒体的衰弱和新兴媒体的兴起,各个企业都把广告宣传的阵地转移到了互联网领域,金融理财类产品尤其明显,P2P,信托,私募基金等等这一切,伴随着互联网的大潮流,也开始兴起。但是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野蛮生长,使得市场规模在火爆增长的同时,一些乱象也随之泥沙俱下。对于该领域,监管缺位的现象开始日益改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行业的良性指引。

  市场野蛮生长 “跑路”现象频发

  “互联网金融”说法起始于2013年,短短3年发展势头异常凶猛。网贷之家数据显示,目前行业历史累计交易量达12314.73亿元;2015 年11月行业整体成交量达1331.24亿元。其中,光“双11”当日成交量更是历史性地达到102.63亿元,近期整个行业的综合收益率在12%上下。

  互联网金融行业野蛮生长,高歌猛进。随之而来的乱象自然也不少,有关P2P“跑路”的现象时起彼伏,“关站失联”、“提现困难”成为问题平台的 主要原因。数据显示,这三年来,网贷“跑路潮”呈几何级数上升:2013年75家,2014年280家,2015年超700家。其中,光2015年6月出 现的问题P2P平台就达125家,创历史新高。

  监管缺位现象日益改善

  “跑路”现象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2015年7月18日,互联网金融行业内的“基本法”——《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让包括P2P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都有法可依。

  2015年12月28日,针对网络借贷领域的管理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要坚持平台功能,强调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必须借助银行业进行资金监管

  1月9日另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市工商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区级下架所有跟民间融资相关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P2P、理财广告等等。如果平台不希望下 架的,需要征得区以上级别金融办的同意。据称目前北京市工商局下达电话通知,正式文件也将在近期下发。北京的电视台、报纸、楼宇、互联网等广告形式均在禁 止范围之内。

  毋庸置疑,一系列有关互联网金融政策或监管措施的出台,都是为了更好地呵护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相信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逐步规范化,该市场的发展前景值得期待。更多广告监管请关注媒体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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