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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卫视都应倡导清新健康的荧屏之风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 2010年6月12日 09:19 

       今年以来,一些电视台开办的婚恋交友、情感故事类节目引起社会关注。在这些节目中,一些嘉宾身份造假、自我炒作、言论低俗、行为失检、恶意嘲讽,主持人引导乏力,部分节目盲目追求收视率,放任拜金主义、虚荣、涉性等不健康、不正确的婚恋观。这些做法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违反了广播电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抵制低俗之风的有关要求,损害了广播电视媒体的形象。

  电视作为面向大众的公共平台,肩负着体现时代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塑造精神家园的社会责任。传播什么、倡导什么,一言一行,影响很大。一位老报人说得好,媒体工作者应该做新闻采集的“蜜蜂”,而不是追逐社会丑恶的“苍蝇”。

  服务和娱乐是电视传媒的重要功能,我们提倡电视节目贴近生活、反映生活,轻松活泼、寓教于乐。但肯定电视的“生活化”,并不代表可以打着“真实”、“人性”的幌子低俗猎奇、恶意炒作;认可电视的娱乐功能,并不意味着可以不顾法律和道德底线,进行娱乐膜拜,甚至追求“娱乐至死”。

  市场经济大潮中,竞争在所难免,但激烈的竞争不是媒体淡化社会责任意识的借口。不能把公共平台当作牟取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片面追求“收视率第一”,甚至美丑不分、以丑为美,以低俗、媚俗的内容吸引受众眼球,促成收视率、发行量的短期提升和广告收入的增长,突破良知底线。经济实力和社会美誉度是媒体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支柱,二者不可或缺。以牺牲社会效益换取眼前的经济效益,这样的发展方式迟早会被广大观众所抛弃。

  市场有操守,道德有底线,娱乐有分寸,媒体有责任,荧屏需要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在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中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遵循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产业运作规律,把好嘉宾关、主持人关、话题关、内容关、审查关、播出关,倡导清新健康的荧屏之风,是广大电视工作者的神圣责任和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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