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十八柠檬鸭起源于清末民初广西邕州武鸣地界甘姓人家,历经百年传承发扬…”近日,广西锋之味食品有限公司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工商局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广告属虚假宣传。对此,南宁市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该广告,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此案为 南宁市查处的首件微信公众号违法广告案。 今年,南宁市工商局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暨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的整治力度。该局对传统互联网领域的违法广告行为加强规范,将商家微博、微信等移动终端媒体广告纳入监管范畴,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实现对网络广告信息的常态化有效监管。 南宁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服务,并因此收取酬劳的,应当注明是否为广告,以免消费者产生误解。如果在微博、微信上发布以盈利为目的的违法广告,工商部门将依据新《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想了解更多广告监管,请访问广告买卖网。 传统媒体广告与微信融合项目,可让广告传播效果扩大几百倍以上,现诚征代理商,零投入,高收益,现在工资基础额外每月增收万元不是梦。操作简单,适合所有媒体从业人员、广告代理公司,业务人员均可加盟,佣金可返个人。赶快加盟吧,咨询电话:010-56292999转898# 夏天 加盟地址:http://www.51ade.com/818_71/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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