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是在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领导下,以《中国智慧农业、三农异彩工程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为基础、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培训部全程提供指导、由北京北方国联信息有限公司为法人主体主持发起,组建以服务我国城郊经济建设和农业品牌经济建设、服务小康社会建设为使命的公益性交流平台。为规范“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的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指定商标:为“三农异彩”。 “三农异彩”商标核心是由“农”字拼音的头一个字母“n”演变为“人”字,然后,三n——三个“人”字组合为一个“众”字,再与“三农异彩”中文及其拼音组合为一个圆型图案;它昭示着中国三农要放异彩,始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蕴含着以“农”为基业,昌达民族之宏业;通过发挥人的智慧与团队力量,来促进事业的发展。绿之色彩,涵盖着倡导发展无公害、安全、健康、优质的创意农业产品;圆之造型,不仅意味着圆融、和谐;“三农放异彩”,它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依照中央提出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规划,共创一个圆满、强大的中国三农事业;润生万物、造福大众。 第三条 中国城郊经济建设三农异彩品牌联盟主题歌为《三农异彩大道》(歌词): 道常修、路常行,三农异彩道路明; 天一清、地一宁,三农异彩天地兴。 尊重人才、崇尚科学,创意中国献真情; 上善若水、山河锦绣,智慧农业生机盈。 三农异彩、润生万物; 创意中国、造福大众; 三农异彩、造福大众,和谐社会志立行。 这就是上下五千年华夏优秀文化的结晶; 这就是五十六个民族催放的一颗永恒的文明之星! 第四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宗旨和现实意义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以“关注农业问题、关心农村经营、关爱农民成长”为发展宗旨,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盟发展”为合作理念,通过实现社会相关资源的有效整合,助力我国城镇化建设和农业品牌经济发展。 第五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成员 承认并执行本章程的优秀城镇和与农业相关的精英企业,均可申请参与。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领导机构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领导机构。“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在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直接领导下,由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培训部主持发起企业组建联盟主席团(以下简称“主席团”)。“主席团”其他成员包括首批发起单位选出的代表,“主席团”负责制定《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章程》和审议《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建设规划》;监督检查“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发展规划的实施;协调处理“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七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设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设名誉主席若干名;主席1名;执行主席一名;常务副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名誉主席将选聘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以上领导担任,主席由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培训部主任担任;执行主席由北京北方国联信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担任,常务副主席由北京北方国联信息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担任并兼任秘书长;副主席等由常务副主席以上主席团成员提名,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任命、并报各成员单位备案;其他均为理事或会员。 第八条 主席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每年举行1-2次工作总结会议,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方式与各成员通报“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发展情况;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对执行主席负责,副主席、指定两名主席团办公室人员协助常务副主席工作,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九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主席团设立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3号楼305室 第十条 主席团办公室负责协助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培训部制定“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发展的总体规划,并代表“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对外开展相关活动,负责“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的财务管理工作,检查主席团制定的各项规划落实情况,跟踪指导各项目的推进、协调开展有关活动。 第十一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战略合作伙伴。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有需求的全国各城镇或其他行业的精英企业,主要是通过和主席团办公室协商后,根据各方自身的优势确定具体的合作内容,另行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 第三章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工作重点 第十二条 重点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农业品牌经济发展中的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工程。依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专家的优势,首先做好相应的产业人才培养、储备和产业发展应用服务。 第十三条 重点推广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有关专家的研究成果。“主席团”长期组织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有关专家以不同的合作方式进行与城郊经济建设相关课题的研究、并有效推广应用;联同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其他部门组编出版《全国城郊经济建设品牌发展报告(暂名)》及相关的音像作品等。 第十四条 重点服务“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实验基地”建设。这是为了充分体现“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服务“城镇化建设”的实际效果。“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将在各市、县,选择条件合适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相关机构,共建“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实验基地”。 第十五条 重点主办全国城郊经济建设和农业品牌战略高层论坛。主办或协办全国城郊经济建设和农业品牌战略高层论坛,是“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活动之一,考虑每年举办一届,也可以授权各省、市、自治区有实力的机构在当地承办。 第十六条 重点扶助全国城郊经济建设机构和农业品牌企业。“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致力打造“三农异彩”品牌,并以此带动、扶助、培育全国城郊经济建设和农业品牌战略示范基地。 第十七条 组建三农异彩影视艺术团。组建三农异彩影视艺术团,是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文化艺术表现的重要载体之一,其将授权联盟相关成员企业分别独立完成。 第四章 主席团职责 第十八条 主席团主席职责:主席团主席和执行主席同为“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负责人,对外代表“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主要主持开展各种宣传、交流活动。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向主席团提出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人选名单,由主席团全体会议协商通过;协调“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成员对各项决议的执行;常务副主席及副主席协助主席和执行主席工作,并可受主席和执行主席委托处理主席团各项事务。 第十九条 秘书长在执行主席的领导下主持“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日常工作。主持主席团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成员单位的权利。参加主席团会议,提出与“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发展相关的资源共享及发展等方案;就主席团的各项议题及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二十一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主席团成员单位的义务:向主席团通报各成员的发展情况及与之相关的各种信息;执行主席团的决议、决定并向主席团汇报执行情况;向社会和“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以外的其他组织介绍“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的发展情况;相互提供资源,建立联盟网络。 第二十二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主席团的主要议题:讨论研究“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活动等具体计划;讨论、交流各成员执行“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决议的情况;审议并通过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增补、更换理事事宜;协商通过主席团主席、执行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任免;修订《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章程》;讨论主席团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专项工作经费。为推进“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工作经常性开展,主席团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具体由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培训部与北京北方国联信息有限公司协商完成。 第二十四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经费来源。主要是经营与联盟相关的知识产权提取的管理费和“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国家政策性补贴、专项基金捐赠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 联盟成员所享受的待遇均按《三农异彩工程项目合作协议》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条 对《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章程》的修改,须经主席团审议后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修改的章程,须在主席团通过后15日内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八条 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终止,由主席团提出终止结议。 第二十九条 经主席团全体表决通过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全国区域内各省、市、自治区等相关机构或企业,特别是智慧型农业产业企业,如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可向“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主席团提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成为“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主席团成员。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发起成员单位法人或代表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各成员单位友好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城郊经济·三农异彩联盟主席团。 三农异彩联盟发起单位(盖章)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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