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文化部正式出台《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网络游戏的主体资质、内容审查、经营活动、法律责任等各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新规的出台,腾讯、盛大等网游代表厂商都公开表示:欢迎新办法的出台,新的管理措施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但有中小公司反映,政策对中小公司的生存空间有所限制,而对业内普遍关心的审批权限问题,也没有最后明确。 经历十年爆发式增长的网游行业如今正在遭遇增速放缓、利润率下降的困扰。4月份以来,各大网游公司的股价持续走低,其中网游市场份额排行第一的腾讯甚至从三月份168元的高位最低跌至120元。 中小企业生存更难 作为中国互联网领域最赚钱的行业,网络游戏一直伴随着争议成长,并存在未成年人沉迷、游戏内容导向偏差和虚拟货币纠纷等问题。虽然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都就此出台过一系列规定,但并没有形成一个专门针对网络游戏的完整规章。 《办法》第六条规定,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单位,需要“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分别以25.3%和21%的占有率排名中国网游市场前两位的腾讯和盛大,都认为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将使整个行业的发展和竞争保持更加健康和有序的状态。 而中型网游公司则认为,中小网游公司将会受到压制,特别是许多依靠联合运营的小公司会受到冲击。 “这对腾讯、盛大等公司没有任何影响,但对大量从事网页游戏、手机游戏的小型公司会有冲击,也会使创新型厂商放慢进入的速度。”一位游戏开发商说。 而易观国际分析师玉轶认为,这样的门槛其实是可以越过的。“中国网络游戏市场产品供大于求、同质化严重,已经导致市场增长放缓至近年最低点。从长期来看,可以鼓励企业寻找合作,而不是随便做一个小游戏就能上线运营赚钱了,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减少同质化竞争问题,能把同质化粗制滥造的产品挡在门外。” 多头管理依旧 但亦有网游公司人士指出,相比于1000万的注册资金,文化部对进口网络游戏的审批权表述,才是所有网游公司都关心的问题。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依法对进口网络游戏进行内容审查。进口网络游戏应当在获得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后,方可上网运营。 “之前网络游戏内容的前置审批一直都是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现在办法明确提出了文化部也要对游戏进行内容审查。”该人士表示,“以后引进新游戏都要经过二道审批,增加了时间和成本。” “文化部是指网游出版物不需重复审查,网游产品还是要审,这与出版署的定义不一样。”上述人士透露说,新闻出版总署近期可能也将出台针对网游的相关管理规定,“作为企业只能两边都听。”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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