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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征婚交友,不得开设博客网站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 2010年6月26日 11:20 

   昨日,记者从解放军总政治部获悉,新发布的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了军人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征婚、求职和交友。不得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站、网页、博客、论坛。

    据了解,该规定主要针对军人在网络上可能会造成的官兵身份、单位资料被泄露的问题而专门制定的。

  条例的主要内容有:

  新《内务条令》第二百零五条第七款规定: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显示军人身份的资料。

  新《内务条令》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军人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征婚、求职和交友。不得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站、网页、博客、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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