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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网上开店实行实名制 网购可索要购物凭证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日期: 2010年6月30日 09:00 

        从下月起,消费者在虚拟网上交易平台消费购物时若遇到纠纷,将能得到实实在在的维权支持。同时,网上交易平台需承担起对网店审查的义务。

  在此次发布的管理暂行办法中,“网店实名制”无疑是最具关注度的。按规定,7月1日起,网店经营者必须提交真实姓名和地址等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此外,已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网店经营者,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时,应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有网店经营者表示,目前他最关心的就是,按规定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后,是否要像实体经营一样缴税。“网店利润本就相对较低,征税之后,成本很难由店家内部消化,自然要转嫁给消费者。”因此,有经营者担心,这会导致网络商品的廉价优势丧失,并给中小规模网店的经营带来困难。

  工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指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实施后,消费者在下单前应首先验证网店经营资格,查验网店经营者的真实身份等信息,这是今后维权的必要前提。在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应主动向卖方索要网上购物凭证,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消费者要求网店经营者在邮寄商品时附寄购物凭证。在需要进行维权时,可向网店所在地消协组织投诉,也可向本地消协组织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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