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记者昨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各级工商机关将抓住网络交易平台这个重点,特别是抓住辖区内开办的影响范围大、交易频率高的网络交易平台,以其为突破口,加强监管,规范网络交易行为。 办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有义务对申请进入平台从事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的经营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有义务检查监控通过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有义务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了上面的要求外,工商机关还将以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为重点和突破口,积极研究和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通过建立身份认证、交易者信用等级管理、商品质量安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等制度,确实承担起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等。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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