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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需加强监管房地产虚假广告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 2010年7月23日 16:15 

  工商管理部门发现,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主要表现:

  一是房地产广告中常出现诸如“豪宅”等“炫富”倾向和宣传“风水”等,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和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二是使用“最佳”等极限用语和虚假排名、获奖等内容;

  三是出现投资回报的承诺和融资等违规广告语;

  四是楼盘位置示意图没有明确的比例尺,周边配套设施标示不实,误导消费者;

  五是“买某某新城,读某某名校”的不实广告,引发购买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

  六是非法中介机构发布的房地产租赁广告泛滥。

  工商管理部门表示,房地产虚假违规广告泛滥,亟须通过地方立法将房地产商销售广告的审核作为政府部门的职能,或制定政府规章要求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广告发布施行备案管理,防止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同时制定和完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移送、协查和媒体刊播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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