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金婚2》简直就是未播先热,最近有消息称其实卫视与制片方的矛盾在于对植入广告收益的二次分配,其他的只是表面现象。
《金婚2》简直就是未播先热,最近有消息称其实卫视与制片方的矛盾在于对植入广告收益的二次分配,其他的只是表面现象。 植入广告多且生硬引质疑 11月初,由热播电视剧《金婚》原班幕后班底推出的电视剧《金婚2》在全国多家电视台地面频道播完一轮。多且生硬的植入广告,使得观众戏言该剧应更名为“金婚广告情”。在《金婚2》的后半段,广告可谓见缝插针,甚至不断重复剧情以植入广告。据统计,全剧有不下10个广告。某品牌食用油在后20集中几乎每集都出现,还会伴随着主人公的赞叹:“我们就吃这个油!只认这个牌子!”如果出去买东西,必然会说:“一定要买某某食用油一加一加一!”甚至在大团圆结局中,儿孙送给老两口一对金戒指,儿媳妇却忽然指着商标说,这是某金店的产品。 在《金婚2》上星播出前两周——11月17日,安徽卫视宣布,《金婚2》的植入广告影响了观众的观看热情,对收视率会产生不小的影响,决定删除剧中的植入广告。安徽卫视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的删减是以不影响剧情为原则的。对于那些明显是广告场景、删后不影响收看的部分会过滤掉;有些删掉会影响收看的对话会保留。安徽卫视节目推广部经理俞湘华11月29日向记者证实:“目前已剪出来一个版本,但具体播出哪个版本还等待指令。” 江苏卫视和江西卫视分别在11月24日、27日宣布加入安徽卫视的阵营。安徽电视台广告中心主任查道存在其微博中透露,经与江苏卫视副总监龚立波等高层沟通后,江苏卫视决定联手安徽卫视,删除该剧里的植入广告。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江西卫视之所以加入该阵营,安徽卫视在其中的游说作用也功不可没。但此前,江苏卫视一位负责人暗指安徽卫视此举有炒作嫌疑,“播出‘四星’剧,各家内容一样,所以无论在推广还是播出上都要想尽法子和别人不一样”。 “安徽卫视的电视剧收视率一向领先,庞大的观众群使它不得不考虑观众的感受,也使得它有底气向制片方提出这样的要求。并且,删除植入广告的做法,也使卫视处于舆论的有利地位。”首都广播电视制作业协会秘书长、资深制片人王鹏举说。 11月25日,浙江卫视、河南卫视、广西卫视等纷纷表示支持安徽卫视、江苏卫视的做法。不过,同样于今天开播该剧的北京卫视影视剧中心的宣传人员肖洁告诉记者:“买的就是这个版本,原封不动,该怎么播就怎么播。” 各执一词 都不退步 面对3家卫视联手删除《金婚2》的植入广告的局面,《金婚2》总制片人曹平回应:“任何一家电视台删掉一点植入广告,都会造成剧组对广告公司违约。”曹平表示,4家卫视和制片公司签订的合约上明确规定了播出集数和时长,如需改动要经过制片方批准。删除植入广告部分就违反了完整播出这一规定。卫视没有权利也不能单方面对电视剧删减,否则双方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前,该剧导演郑晓龙曾向观众道歉:“现在的赞助方要求很过分,除了要求台词长度,还会任意更改剧本。我们同制片方吵过、闹过,但依然很无奈。当然太离谱的广告植入我们也曾坚持拒绝,在拍摄过程中已经驳回不少了。” 据业内人士介绍,电视台与制片方签订的合约的确会规定不得删减片头片尾——因为以往植入广告还没有大举进军电视剧时,所有赞助单位主要集中在片头片尾鸣谢——至于电视剧内容是否删减,一般不会规定或者没有规定得很细致。 俞湘华直言非常清楚安徽卫视目前的处境,删除《金婚2》剧中的植入广告,一方面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约,另一方面也违反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但是,依据我国广告法和广电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电视广告应与其他节目明显区分。也就是说,电视上播放的是不是广告应该有所提示,使观众能有效甄别,不能把广告内容混同于新闻、综艺节目或者电视剧的内容。制片方在影视剧中进行广告植入也是违法的。”前述文件是指2004年施行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其第15条规定,“电视广告应与其他节目明显区分”。俞湘华表示,目前仍在和制作方进行协商,不希望最后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毕竟以后还要合作。 “制片方和播出方一直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包括过去播出方在播出电视剧时随意删减内容、跳过片头片尾、拖欠制片方购片款等。制片方在博弈中一直处于劣势地位,虽然这类著作权纠纷基本上‘一告一准儿赢’,但是胜诉后,双方的合作也就到了终点了。”王鹏举说。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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