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有消息表示,丰田汽车公司在泰国推出的VIGO小货车广告宣传内容存在不实,因此被泰国保护消费者委员会处以丰田汽车和广告负责人共10万铢罚款。
日前有消息表示,丰田汽车公司在泰国推出的VIGO小货车广告宣传内容存在不实,因此被泰国保护消费者委员会处以丰田汽车和广告负责人共10万铢罚款。 昨天在泰国国务院举行的保护消费者委员会会议指出,VIGO小货车是丰田出品的一款小货车广告的卖点是省油和马力强。在电视广告中称VIGO销量连续10年排名第一,而且该车从清迈驶到普吉用不到一缸油,以示省油。根据丰田提供的信息,该测试是在2010年1月28日测试,所用车型为VIGO小货车2500CC排量,从清迈素贴山开到普吉蓬贴海角,全程1565公里。但是经过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查证,VIGO的销量并不是连续10年排名第一,而且在省油方面,从清迈到普吉只需一缸油也只是测试驾驶,仅仅通过短程耗油去评估,并没有成为真实用车的用油数据,所以丰田汽车在广告中的用词不实,而且纯属故意误导。 经过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会议讨论,决定对丰田公司进行惩罚,禁播该广告,同时处以丰田公司5万铢罚款,对于广告的负责人披玛也处以5万铢的罚款。 另外,该会议中还讨论其它的消费者投诉,如手机电池质量不佳,但广告言过其实等,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表示一定会进行处理,目前已经对该生产公司进行罚款,金额为10万铢。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