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视广告是一种经由电视传播的广告形式,通常用来宣传商品、服务、组织、概念等,随着电视广告的不断发展,电视广告代理商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线。
电视广告是一种经由电视传播的广告形式,通常用来宣传商品、服务、组织、概念等,随着电视广告的不断发展,电视广告代理商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线。从家用清洁剂、农产品、服务,甚至到政治活动都可以用电视广告进行表达,因此电视广告代理商迎来了发展新机遇。 1997年8月4日成都电视台第五频道(公共频道)的前身是成都电视台体育频道正式开播,当时招聘员工约30人,包括前期记者、后期技术人员和办公室等机构,节目内容全部属于体育范畴。2000年,频道又改名为成都电视体育娱乐频道,电视节目从体育领域扩大到娱乐范围。2002年12月1日,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要求,经市广电局研究上报并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频道正式改名为成都电视台公共频道,节目范围进一步扩大,成为了一个综合性频道。成都电视台五套公共频道广告代理业务迅速发展起来。 以电视为媒体的广告就是电视广告,是电子广告的一种形式.他是兼有视听效果并运用了语言、声音、文字、形象、动作、表演等综合手段进行传播的信息传播方式.是一种在电视媒体上进行传播的广告形式.电视广告在播出(发布)前需要进行母带制作,因此电视广告代理商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线。 电视广告中创意必不可少,它是艺术地传达广告信息的某种方式.优秀的创意具有原创性,同时又有与宣传对象的关联性,它能引起观众的兴趣,产生视觉、听觉及心理的冲击,形成记忆,并最终促使消费行为的发生. 电视广告是一个借助视觉、听觉、动态来诉说其内容,因此电视广告的效果极好,因此业务量也迅速上升,电视广告代理商也是趁此机会发展起来。欲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登录广告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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