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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的传播途径与优势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8月12日 09:18 

 

  电视广告是一种经由电视传播的广告形式,通常用来宣传商品、服务、组织、概念等。大部份的电视广告是由外面的广告公司制作,并且向电视台购买播放时数。电视广告发展至今天,其长度从数秒至数分钟皆有(也有长达10分钟的广告杂志,以及长达整个节目时段的“资讯型广告”,又称电视购物)。

  电视广告的优势:

  ①电视是惟一能够进行动态演示的感情型媒体,其冲击力、感染力特别强。图像的运动是电视广告最大的长处。电视媒介是用忠实的记录手段再现讯息的形态,非常6+1广告价格令受众的感觉特别真实强烈,这是其他任何媒体的广告所难以达到的。

  ②穿透力强,到达率高,电视广告可以迅速穿越空间到达电波覆盖的任何区域,直接进入亿万家庭。电视广告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因而穿透力强,到达率高。

  ③与生活最为贴切。电视与我们的生活密贴联系,电视传播的内容是现实的延伸,人们离不开电视,自然也离不开为生活提供各种讯息的电视广告。

  (2)电视广告的劣势

  ①信息量小,转瞬即逝。由于电视广告一般只有15秒、30秒,信息量是极其有限的。电视广告不能保留、传阅和反复观看,所以不便记忆。

  ②受收视环境的影响大,不易把握传播效果。电视机需要一个适当的收视环境,离开了这个环境,也就根本阻断了电视媒介的传播,在这个环境内,观众的多少、距离电视机屏幕的远近、观众的角度以及电视音量的大小、器材质量以至电视机天线接受信号的功能如何,都直接影响着电视广告的收视效果。

  电视达到1比当地的报纸和电台听众大得多,而且它在很短的时间内如此。

  到达观众时,他们最周到。

  它允许你转达视力,声音邮件,和运动,它可以让您的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即时信誉。

  它给你一个机会,勇于创新,重视个性为您的业务,可以特别是依赖于回头客的小企业的有效。

  电视是透过视觉和听觉二者,对于收视者,广告的效果当然相对报纸、广播要更加强烈。电视广告每晚都播,也具有保存性,保存性归于了人们的印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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