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4日,有热心读者反映,称长沙万达公馆“顶级豪宅”式炫富房产广告“终于换了”。 8月4日,有热心读者反映,称长沙万达公馆“顶级豪宅”式炫富房产广告“终于换了”。 之前,6月18日本报刊发《“顶级豪宅”式炫富房产广告涉嫌违法》,报道了长沙万达公馆楼盘的户外广告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 6月25日,本报刊发报道《工商立案处理万达公馆涉嫌违法广告》,确认万达公馆涉嫌违法的户外广告,没有经过工商部门审批,涉嫌违反《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7月23日,本报以《万达公馆涉嫌违法广告不拆遭质疑》为题,反映了长沙市民对万达公馆涉嫌违法广告不拆的质疑。 8月4日,在长沙万达公馆附近,记者看到,该楼盘之前的户外广告已经更换,“中国顶级豪宅”涉嫌违法的内容已经不见了。但记者也注意到,这些户外广告的位置,换上了新的内容,包括“万达中心,世界级企业聚集地”。根据《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情形。那么,这些新的户外广告内容是否经过了工商部门的审批呢?记者找到了万达公馆楼盘营销中心策划部王先生。见到记者第二次到来,王先生显得有点不耐烦:“审没审批我没必要告诉你。第一个,我没必要跟你说。第二个,我也不想跟你说。” 8月8日,记者联系了长沙市开福区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工商部门调查,确定长沙万达公馆的户外广告存在两个问题: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户外广告;广告内容违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商部门决定处罚长沙万达公馆户外广告的广告公司一万元。 为什么是处罚广告公司而不是万达公馆?上述负责人谈到,他们查看了万达公馆与广告公司的合同,合同上规定了由广告公司负责广告内容审批,如果出现了政府部门的相关处罚,由广告公司负责。之后,记者联系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新的户外广告内容并没有经过工商部门审批,工商部门将会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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