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收到一个朋友的消息:刚得到证实,明年全国所有电视台(包括央视)全天取消电视剧中插广告,全国各地电视台预计损失不少于200亿元。”11月21日,一位经过认证(加V)的网友“老曹”发布微博称。“没接到通知。” 于这则消息,江苏电视台一位要求隐去姓名的内部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而上海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也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未接到相关通知。 事实上,电视剧插播广告近年来一直在变化。2003年,国家广电总局就颁布《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晚间19点至21点的黄金时间内所播放的电视剧中不得插播广告。 2009年9月10日,广电总局又出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规定19点至21点黄金档播出的电视剧单集插播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然而,最新的传言却扼杀了广告在电视剧中插播的空间。 “这能保证观众收看电视剧的连续性,但受损的却是电视台在广告业务方面的收入。”上述江苏电视台的内部人士对记者说,“仅就电视剧广告这一块来说,除了剧场的冠名权外,最重头的就是黄金时段电视剧中的插播广告了。” 该内部人士不愿透露电视剧广告在营收中的占比,但较早之前的一项数据显示,电视剧肩负了电视台70%的营收重担。 尤其是在晚间3至4小时的黄金时段里,电视剧可为电视台创收全天广告业务总量的一半以上。欲了解请登陆广告买卖网查询。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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