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紧急应对“限广令” 业内人士称恶性植入新媒体广告并不可行广电总局近日规定称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限广令”一出,被广告绑架的电视剧终于“得救”。 为何出此重招? 在此前的规定中,对于电视台广告播出违规,广电总局的处罚措施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其威慑力并不大。这次总局重拳出击,对“不听话”的电视台处以最严厉的惩罚,其中违规严重的电视台可能面临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的严惩。 芒果台重新招标 根据较早之前的一项数据显示,电视剧肩负了电视台70%的营收重担,尤其是在晚间3至4小时的黄金时段,电视剧创收的新媒体广告可达电视台全天业务总量一半以上。 而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限广令之后,广告涨价将成为必然趋势。天津卫视相关人士也透露,未来该台将通过合作伙伴冠名、台网互动等调整广告价格,预计涨幅在10%左右。 另外,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广电总局对于植入性广告的规定已经进行正式讨论,也将在此后不久推出相关管理规定,恶意、肆无忌惮植入广告不一定能行得通。至于缩短电视剧单集时长,实际上广电总局早有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单集电视剧的时长为45分钟,倘若变更时长,需要提前申请报备。 此外还有相关人士猜测,由于广电总局的“限广令”对于电视台的自制栏目并没有硬性要求,因此卫视可能会加大自制综艺节目的力度。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