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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加强监管高档收藏品广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5日 09:34 

    摘要:进入2011年之后,面对高档收藏品广告消费者投诉多的状况,浙江省工商局对全省主要报纸、电视、广播电台发布的高档收藏品广告进行监测。

  进入2011年之后,面对高档收藏品广告消费者投诉多的状况,浙江省工商局对全省主要报纸、电视、广播电台发布的高档收藏品广告进行监测。 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共监测全省171家报纸、电视、广播电台发布的高档收藏品广告5091条次,发现违法广告2550条次,广告违法率为50.09%。面对众多的违法高档收藏品广告,浙江工商局将增强广告监管策略。

  高档收藏品广告以宣传产品的收藏价值和升值潜力作为核心诉求,误导了消费者,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高档收藏品广告主要的违法表现为,广告中含有对所宣传商品保值、增值的承诺。如有的广告承诺产品限量发行,商家为产品打上编号,然后宣称某一编号已被某机构、某名人收藏;有的广告打出某行业协会的旗号,以此增强产品发行的权威性;有的广告通过宣传同类高档收藏品的市场交易价格和销售情况,暗示自己产品的市场前景。

  浙江省工商局针对以上问题,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叫停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对监测到的涉嫌违法广告,责令相关媒体及时整改。广告内容无法修改的,责令有关单位停止发布。各级工商机关要开展行政指导,通过约谈等形式,督促和要求媒体单位对高档收藏品广告严格管理,依法查验广告证明文件,检查广告内容。对于手续不全或内容违规的广告,媒体单位应坚决不予发布。

  除此之外,一些高档收藏品广告涉嫌冒用国家机关或权威机构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介绍的高档收藏品核心内容背离了事实。部分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使用已故或离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进行宣传。上述行为均严重违反了国家对于广告制定的法律法规,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因此,浙江工商对该类行为一经查出,将会严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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