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30日说,全国各级电视台已完成2012年广告和节目的重新编排工作,撤销了电视剧中间的广告插播时段。广电总局11月28日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发言人说,为广大电视观众创造满意的收视环境,广电总局将2012年1月列为“电视剧插播广告专项监管月”,对全国各级电视台进行监管,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010-86091111。 对2012年1月1日以后电视剧中仍插播广告的电视台,将给予严肃处理。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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