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位于乌鲁木齐市河南路与天津路的交汇处,一块面积近4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因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被乌市执法局下发了责令拆除的通知书。至此,乌鲁木齐为期3个月的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工作同时也拉开了帷幕。私搭乱建现象严重的广汇美居物流园等重点区域和70余条道路成为重点治理对象。 当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灯光广告处了解到,为迎接自治区成立55周年大庆,提高乌鲁木齐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从现在开始至8月20日,乌鲁木齐将根据整治方案,要求各区及相关单位对确需整治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拆除或改造,对未按照进度、要求、标准落实整治工作的单位和部门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 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首先要拆除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设置不规范、有损街面整体美观、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同时,严格拆除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清除城市道路两侧橱窗广告;对招牌广告设施进行统一规范,使用霓虹灯、吸塑亚克力、电脑雕刻立体字、铝塑板等材质制作等。此次户外广告集中整治的原则,是根据乌鲁木齐相关规定,多管齐下,对市区快速路(含高速路)沿线高立柱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此外,还将对整治道路招牌广告设置的数量摸底统计,对每一栋建筑物经营业主设置招牌广告进行统一协调、规划,力图使改造后的户外招牌广告设施与周边环境和建筑形态相协调,整齐划一,色调搭配和谐。 今年严格控制和巩固整治成果的道路有天山区的新华路、光明路;沙依巴克区的友好路、南昌路、新医路、克拉玛依东路;新市区的新医路;水磨沟区的南湖路。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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