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广场、城市景观带、公园、学校教学区、居民区、住宅楼,都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广场公园等处禁设户外广告 《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原则通过。按照该草案,长沙市将编制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对城市主次干道、重点地段、重要区域应当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对户外广告的数量、位置、形式、规格等内容,对其材质、色彩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同时,规划的编制将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规划公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另外,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全部由市政府批准,不再规定分级审批;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全部采取招标拍卖方式。 草案明确了几种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包括在城市广场、城市景观带、公园、学校教学区、居民区、住宅楼,都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同时,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以及除公共汽车、船舶以外的交通工具进行设置。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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