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同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提出,正在准备修正《大同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对该规定进行完善和补充。 据了解,因我市有许多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有变动,以及城市规划的需要,旧的《大同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有些内容必须进行调整和修正。修正后的《大同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必须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今后,修正过的《大同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将推动大同市的户外广告监管工作更上一层楼。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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