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杨洪丰提出,在2012年中,工商总局将采取“黑名单”制度,来对网络经营者加强监管,打击网络不法经营。 今年将对网络经营者引入,一旦违法情节严重将面临在全国范围内网络市场的禁入。 同时将完成全国统一的网络监管信息化平台,推广电子商务信用标志。 杨洪丰昨日在《中国消费者报》“构建安全诚信网络购物环境座谈会”上指出,网络诈骗、实物图片不符、假冒名牌、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侵害消费者隐私等,对于这些新型的网络购物存在的不安全现象,信用和监管的有效性是需要迫切解决的。 因此,工商部门正在考虑推广电子商务信用标志,比如将企业的净资产、资产负债率、信用记录等作为参数,最终得出全面的信用等级评级,从而为网站内企业制定信用档案。 建立网络经营者的“黑名单”制度,把情节严重的网络从业者纳入黑名单,届时如果发现有网络侵权行为、从事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等,将提醒工信部门关闭网站,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网络市场的禁入,防止他们继续从事违法经营。 除此之外,全国统一的网络监管信息化平台也正在建设之中,预计在今年之内完成。该平台投入使用之后,将规范网络经营的市场秩序。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