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长春市将采取三级广告审查制度,来加强对于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行业广广告的监管力度。 按照长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的介绍,今年长春市工商局将出台4项举措。例如,与媒体建立工作联系平台,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相关的法规政策,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广告及时指导并责令纠正;同时,拟准备在今年举办媒体广告审查员广告法律法规培训班,提高广告审查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格审查广告,保证为市民提供良好的视听环境;另外,市工商局还将每季度在媒体广告单位之间开展评优、评先活动;最后,指导媒体进一步明确广告审查责任,建立和完善广告审查制度。实行初审、复审、审核三级广告审查指导,并建立相应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除此之外,长春电视台、吉林省旗帜广告有限公司等8家市属新闻媒体及部分在长广告经营公司,在长春市工商局共同出台并签署了《长春市级新闻媒体及广告经营单位打造绿色视听环境自律公约》。 今后,通过初审、复审、审核三级的广告审查,将大大提高对于广告的规范程度。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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