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群众反映平顶山市民政医院在市内发布了一系列的违规医疗广告,对当地广告和医疗市场造成了一定影响。 2011年11月,记者按照网友指引,在市区主要路段查看平顶山市民政医 院医疗违法广告布满市区大街小巷,开源路、南环路、光明路、优越路、中兴路等很多地方有这家医 院的违法户外医疗广告,影视媒体。 2012年2月,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记者再次来到平顶山市卫生局相关科室了解到,该局负责初审医疗广告科负责人,给记者查阅这两年来审批过的一些医疗广告数据库材料上查询,并没查询到有关平顶山民政医 院递交初审医疗广告相关申请广告材料,该局负责人又告诉记者说,我们这里现在掌握的只有这些材料了! 随后记者多次从河南省卫生厅官方网站查阅,并没查询到平顶山民政医 院医疗广告审批过的相关信息材料。 3月16日,记者把网友反映平顶山市民政医 院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擅自发广告情况,反馈给卫东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该局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这几年一直在整治辖区内的违法医疗广告。然而,针对平顶山市民政医 院擅自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宣传问题,东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坚决查处民政医 院和代理发布公司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这种无视监管应当查处。 律师事点评:周同川律师告诉记者: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在此《办法》中对医疗广告办理程序、广告的内容、形式及管理部门职责等方面作出了更加严格、并且有明确的规定。新《办法》规定了工商机关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幅度定为3万元以下,明显加大了处罚力度。 广告法第二十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周同川律师说,以虚假、夸大手法欺骗和误导患者,已经成为近年来一些民营医 院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惯用手法。然而,我们常常在这样的事实面前感到既愤慨又无奈:一方面是虚假医疗广告充斥媒体,而患者大多缺乏辨别能力,上当后,又常常投诉无果;另一方面是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处罚远不足以让违规者退避三舍。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虚假医疗广告在四处招摇撞骗,成了社会一大公害。 虚假医疗广告之所以在一些地方泛滥成灾,除了一些代理发布公司受利益驱动为其开绿灯之外,更重要的是相关执法部门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没有对发布虚假广告者给予应有的惩罚。而是一些监管部门相互推诿、扯皮,还有的以“缺乏法律依据”为由,放松对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其中,也不排除个别执法人员故意不作为。 希望广大消费者提高鉴别能力,不要被违规医疗广告所欺骗,同时相关部门也会展开行动,对此类广告加强管。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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