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药监局对2012年第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进行了公开。 在该公告中,对2011年第4季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和省局监测发现的8个违法药品广告品种予以公告,并督促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接受刊播地工商管理部门的处理,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出整改承诺。对公告后仍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或1个月内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云南省局将采取暂停其违法广告品种在全省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具体违法广告品种是:秦皇岛皇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必欣抗栓胶囊”、洛阳远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力补金秋胶囊”、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颈康片”、山东鑫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骼风痛胶囊”、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哈青胶囊”、青海省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二十五味阿魏胶囊”、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阳胶囊”和“气血和胶囊”。 云南省药监局希望,医药企业要引以为戒,发布广告时要注意广告内容合法而规范。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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