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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广告语引发亚洲沙发大王状告成都家居企业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布日期: 2012年4月6日 10:41 

  一边是销售额上百亿元的香港上市公司,一边是销售额不到1亿元的成都家居企业,因为“一句话”,双方上演了一场“大象斗蚂蚁”对手戏。都是广告语惹得祸!

  去年9月,成都尊皇家俬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都尊皇家俬)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向原告敏华家具制造(惠州)有限公司支付经济损失239000元。然而,尊皇家俬坚持继续上诉,本月9日,二审将在广东高院开庭。

  “大象斗蚂蚁”

  “我们认为一审判决很‘模糊’,所以必须得上诉。”昨日,成都尊皇家俬营销总监季先生告诉记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件,并定于本月9日开庭。

  据了解,成都尊皇家俬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新繁家具工业园内,公司始建于1999年,是一家现代化沙发制造企业,拥有“欧曼”及“菲洛斯”沙发品牌。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东中法民三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尊皇家俬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原一审法院作出的相关判决,依法改判判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被上诉方———敏华家具制造(惠州)有限公司法务部贺律师昨日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对案件发表任何评论,代理律师会依照法律走流程。

  一句广告语“惹的祸”

  昨日,成都天气晴朗中伴有丝丝“阴郁”,这跟季先生当日心情相似,坚定而忐忑。面对9日即将开庭的二审和一年多的辛酸历程,季先生有颇多感慨。故事还得从去年3月开始说起……

  去年3月,在东莞厚街25届国际名家具展会上,成都尊皇家俬在展位门店用“头等舱的价值,经济舱的价格”广告语宣传公司旗下“欧曼”及“菲洛斯”沙发品牌。令人没想到的是,因为这句广告语惹上了“官司”。

  原告敏华家具制造(惠州)有限公司所在的集团是敏华公司,敏华公司网站的信息显示,敏华成立于1992年,集团总部位于香港沙田。敏华拥有亚洲最大的功能沙发生产制造基地。2010年4月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市值突破百亿港元,成为亚洲家居类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之一。

  成都商报记者从一审判决书上了解到,敏华主营生产和销售标识“头等舱”、“芝华仕”、“CHEERS”等商标的沙发。2011年3月16日,原告敏华家具制造(惠州)有限公司发现被告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举行的第25届国际名家具(东莞)展览会4号馆4A09展位上公开使用“头等舱的价值”对其沙发进行宣传。原告认为被告以原告的“头等舱”商标作为其宣传口号,从而误导相关公众,使公众容易误认为被告是“头等舱”的生产者,所以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遂将其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尊皇公司在相关商业行为中使用包含“头等舱”字样的宣传行为,主观上具有通过贬损敏华公司注册商标“头等舱”商誉以提高其自身注册商标商誉的故意,侵害敏华公司的合法权益,要求成都尊皇家俬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头等舱的价值经济舱的价格”字样进行商业宣传行为;并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23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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