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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与江苏签署推进江苏广告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工商总局  发布日期: 2012年4月21日 16:31 

    4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与江苏省政府签署推进江苏广告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出席签署仪式并讲话。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江苏省政府副省长傅自应分别代表总局和江苏省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周伯华在讲话时指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在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广告等传统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国家工商总局和江苏省政府签署推进江苏广告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是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重要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

    周伯华强调,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指导广告业发展和加强广告监管的双重职能。总局提出,要大力实施广告发展战略,并决定选择部分省市基础条件好的广告业聚集园区开展试点,集成政策,集中资金,重点支持,推动广告业聚集发展,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广告业发展模式。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广告业发展,江苏广告业发展具有区位、市场、文化、人才、技术等优势,广告工作有着良好的基础。

    周伯华强调,合作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促进江苏广告业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总局要加强与江苏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积极推进合作协议的高效实施,推动江苏、并辐射带动区域广告业发展,进而推动全国广告业提高专业化、集约化、国际化水平。

    李学勇在讲话时指出,国家工商总局与江苏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江苏广告业发展,充分体现了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务实精神。衷心感谢国家工商总局对江苏的大力支持。

    李学勇指出,广告业既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对促进经济繁荣、产业转型、社会进步的作用明显。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广告大省。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大力支持下,江苏广告业近年来实现快速发展,对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文化软实力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李学勇强调,江苏将认真落实合作协议的各项要求,大力推动广告产业园建设,大力支持广告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大力实施品牌建设工程,大力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江苏将以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工商总局的战略合作。

    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广告司、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市场研究中心、宣传中心、广告协会负责人,江苏省政府相关部门、省工商局负责人参加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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