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城市管理局综合管理科组织人员在夜间对县城迎春南路、迎春路、春江路的户外广告亮灯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夜间未按要求亮灯的户外广告进行了统计,并要求商家及时整改。本次治理活动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据了解,为烘托、美化县城区商业街区夜景,县政府统一出资完成了迎春南路、迎春路、春江路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将这三条路整治范围内的户外广告统一接入电网并安装了电表,并纳入城市“亮灯工程”管理。近段时间,随着整治路段店铺的不断更新,有的店主在更换店面招牌广告时未按要求将线路接入统一电网,有的店主甚至擅自剪断了统一电网线路,造成了整治路段部分户外广告夜间未按要求亮灯。 “在检查中,三条整治路段均有店面招牌广告未按要求亮灯,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广告业主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规定将户外广告统一接入电网,并按城市‘亮灯工程’要求亮灯”县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道。同时,县城管局将持续加强户外广告日常审批监管,进一步巩固整治路段的户外广告整治成果,确保和谐城市健康发展。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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