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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将规范东巴文字广告牌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9月14日 15:41 

  近日,丽江市古城区多部门对古城中的带有纳西东巴文字的广告牌进行抽样调查,发现其正确的只有35块,正确率仅为5%;值得商榷的有17块,占2.4%;错误的有648块,占92.6%。

  今年6月15日,在古城区政协、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丽江市古城保护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民间东巴人士共18人组成的调研组,对丽江大研古城及其周边具有代表性路段上的广告招牌使用东巴文字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调查。

  调研路段使用广告招牌的种类大致有9类:一是丽江古城及周边停车场、景区景点、公共卫生间、街道等公共设施的标志;二是旅行社、接待中心的名称;三是纪念品、土特产、药店、服饰等商铺;四是以银器店为主的传统手工作坊;五是餐厅、小吃等店名和食品名称;六是售票处的名称;七是邮局、银行等服务机构及相关业务的名称;八是摄影机构的名称;九是商家为吸引游客而在墙面书写的东巴文字。

  据了解,调研组拍摄了有东巴文字的广告招牌照片共700张,经专家和民间东巴人士鉴定,正确的仅有35块,正确率仅为5%;值得商榷的有17块,占2.4%;错误的有648块,占92.6%。

  用什么标准来作为判断招牌正误的标准与尺度呢?调研组介绍,“广告招牌上写的纳西东巴文字是否符合纳西语法和纳西词汇”、“是否符合纳西语语法习惯”、“所涉及到的地名是否符合古纳西语地名、涉及外来词汇的在翻译中用了哪种翻译方法”这4条原则是作为调研中判断招牌正误的标准与尺度。

  晚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制作广告招牌的过程中,不少制作人员不懂纳西语,更不理解东巴文字的涵义,因此,产生了对译不相符的现象。在制作商铺招牌使用东巴文字的过程中,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广告公司的制作人员缺乏指导、培训、监管。翻译者以盈利为目的,故意用富有感官刺激性的语言来吸引游客,从而形成大量的曲解翻译现象存在。

  据古城区政协主席和志华介绍,由于东巴文字的变化与现代纳西语的发展不能完全同步,加上纳西语法与现代汉语语法的巨大差异,从而形成在东巴文字的实际运用过程中出现许多错漏现象,严重影响东巴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急需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彻底纠正东巴文字应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

  相关部门表示,今后在监管户外广告牌的同时,也会加强对于纳西东巴文字的使用规范。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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