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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市管理听证会:户外广告招牌行政许可应免费

来源:红网  发布日期: 2010年5月18日 15:55 

   5月18日,今天(18日)上午,《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在湘麓山庄会议室召开。

    会上媒体记者唐群雄主要就市区范围内划定规范设摊经营区域这一规定发表意见,“这种做法很好,去年全市开辟了73个夜市规范点,事实证明,这种疏堵结合管理有利于民生,有利于维护市容市貌。但最关键的是在城区哪些地方设置流动摊担和夜宵摊点最适合,我觉得应该就流动摊担和夜宵摊点等问题通过网络、书面问卷、当面问政的形式向摊贩、机关、单位、街道社区发布,广泛征求广大市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长沙市民代表段舒兰认为,设置城市户外广告可要求取得行政许可,但户外招牌不要通过行政许可,“因为如果招牌要通过行政许可的话,不仅给经营者带来繁重的手续麻烦,也会存在‘潜规则’”。
  
  55岁的陈佩仪是湖南省物资建材总公司的退休员工,她对一片叫好声的“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规定”提出了不同意见:“从节能减排和低碳出发,开放配建停车场不宜提倡,更不必通过立法作出规定。”
  
  商业经营者代表杨际虹重点就城市开放式老旧居民区逐步实行物业化服务的问题发表了意见,他认为,立法规定开放式老旧居民区实行物业化服务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长沙市目前正在大力进行棚户区改造,相信三年内基本上能够改造到位,今后也就不会存在这一矛盾和问题,因此,立法中没有必要再设置这一规定。
  
  作为市政府法制专家库专家,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主任肖斐认为,设置户外招牌要求取得行政许可,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要明确大型户外招牌比照户外广告的规定实施许可,而中小型户外招牌设置则不需要实施许可,中小型户外招牌设置实施许可不仅会增加业主负担而且操作难度很大。

  户外招牌观点PK
  
  听证陈述人唐群雄:赞成
  
  户外招牌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品位,户外招牌的规范势在必行,需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法规。我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户外招牌行政许可是免费的,也没有指定到哪里做招牌,这并没有增加店主的成本,只是对户外招牌的大小、尺寸、材质、颜色等作出相关规定,使它们与周围的风格一致。这种前置,比事后强拆有效得多。
  
  听证陈述人魏伊:不赞成
  
  规范户外招牌的设置有利于美化城市形象,有利于显现城市特色。但不一定要增加行政许可项目,政府可出台在市区各区域设置户外招牌的具体标准,对户外招牌的设置进行督导、检查,责令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拆除重设。
  
  如果这项行政许可最终要执行,我建议该行政许可应免费化、标准化、高效化。一是办理应该免费,标准要统一,而且从申请到取得行政许可应是短时间的,这些都可以通过积极发展电子政务的方式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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