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新闻总署:报刊广告版面必须标注“广告”字样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 2012年10月18日 13:50 

  北京时间10月18 日消息,据报道,新闻出版总署昨日发出通知,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开展深化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要求报刊广告版面必须标注“广告”字样,不得开办以介绍产品和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新闻栏目,不得以专版专刊专题等形式刊载广告。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